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106-0006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2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文号: 石市监函〔2021〕1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15
废止日期: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2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15 10:03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规范农家乐建设管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协办意见如下:

仙寓镇大山村乡村旅游迅速发展,村民违规建房、新建农家乐出现了无序发展的现象。根据仙寓镇大山村违规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结合我局职能,严把我县景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关,对申请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的市场主体不适用住所告知承诺,必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当地政府出具的住所证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杜绝违法建筑取得登记或许可。

下一步,石台县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登记、许可工作,对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又不配合政府整治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撤销、吊销行政许可。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