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3134/202107-00008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石台县林业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
废止日期: |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有序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 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 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
1、 加强组织建设。3月30日,县级林长会议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强化了林长制成员单位责任。
2、 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全面建成。编制《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1月18日,县林业局举办了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培训班,3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
(二) 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1、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实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2021年,预下达全县林木采伐限额51933立方米,均为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其中国有林场8133立方米,全县集体43800立方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林木采伐规程要求,规范林木采伐设计工作,执行林木采伐公示,强化林木采伐设计审核。同时按照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实行个人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一级,林木采伐证申请更为便民、高效。上半年全县共审核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537份,执行采伐限额 19776立方米。
2、强化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一是加大违法占用林地行政查处力度。上半年共查处小河华能风电项目等各类违法用地案件9起,处罚责任人9人,行政罚款27.84万元。二是严格审核各类使用林地项目。上半年共受理审核各类使用林地项目14宗,其中永久使用林地6宗,临时用地1宗,直接设施用地5宗,农村宅基地2宗,使用林地总面积2.65公顷,其中县局审批9宗,省局核准5宗,共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2.42万元。
3、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根据省林业局统一安排,结合省局下发的卫片,从5月份起组织开展2021年森林督察工作。全县累计现场核实变化图斑367个,核查发现违法图斑20个,其中违法采伐图斑13个,违法使用林地图斑7个,正在立案调查。
4、强化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开展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自查自纠整改工作。5月10日-17日,组织县级核查组3个,深入全县84个行政村,采取面对面核查方式,现场检查护林员是否履职在岗、身体健康状况、选聘程序是否规范、信息系统是否建立完善等情况。检查发现因身体疾病、涉林违法责任人等原因依规解聘21人,并责令乡镇政府完成调整工作。上半年,全县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541.84万元。
5、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上半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3起,处罚责任人24人次,行政罚款3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起。
(三) 持续开展林业增绿增效。
经春季验收,全县完成人工造林918亩,任务完成率245%;完成义务植树16.55万株;完成封山育林21000亩,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15000亩,一般封山育林6000亩,任务完成率100%;完成退化林修复(含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5800亩,其中,省级退化林修复完成5000亩,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800亩,任务完成率116%。截止6月底,全县完成森林抚育52000亩,任务完成率24.9%,其中完成省级森林抚育52000亩,
1及时分解落实2021年营造林计划任务。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石政办明电〔2021〕8号),及时将2021年营造林计划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国有林场。
2、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制定《2021年牯牛降景区景观大道沿河一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下达《关于开展2021年县直单位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石绿办﹝2021﹞1号)。3月12日植树节,组织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大演乡政府及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300余人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完成20亩基地建设任务,共栽植杜英、银杏和乌桕2720株,投入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资金 10万元。植树节期间,小河、仙寓、横渡、中龙山管理站等单位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基地建设4处,面积20000平方米,栽植各类绿化树种1500株,投入基地建设资金达16.2万元。
3、组织开展“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全县完成房前屋后、村域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城镇周边、景区周边绿化造林4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800亩。同时,完成路旁水旁绿化长度1公里,河流绿化改扩建长度1公里。
4、实施县城区绿化和旅游公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区滨河大道堤坝及坑口义务植树基地绿化成效,完成县城区绿化提升36000平方米。同时,配合县行政执法局完成县城区广阳大桥东头闲置地块土地清理30000平方米,栽植绿化大苗红叶石楠4500平方米,种植波斯菊等花海22000平方米。完成国道及香源公路路肩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总路段36公里,面积40000余立方米,共撒播百日草、波斯菊、硫华菊640斤,投入建设资金40余万元。
5、继续实施“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万户家庭齐参与、干干净净迎小康”的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通过乡镇申报、县级核查方式,创建乡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500户;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20户;从县级“美丽庭院”中择优申报创建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5户。
6、超前落实省级森林村庄建设工作。2020年10月12日,下达《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森林村庄创建任务的通知》(石绿办〔2020〕04号),超前部署七都镇八棚村、河口村、七井村等8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工作,组织编制森林村庄绿化规划,积极做好绿化施工、苗木采购等工作,目前村庄绿化工作已基本完成。
7、开展造林绿化和退耕还林落地上图工作。截止6月底,已完成1.5万亩新封山育林落地上图工作,核实基础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全县8个乡镇已完成退耕还林落地上图面积10950亩,小班个数610个,任务完成率25.89%。
8、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市林业局下发的《安徽省池州市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安排,目前我局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规划起始年限为2021—2022年,总面积为22000亩,其中江岸边15公里和长江一级支流范围内造林工程设计5000亩,森林抚育100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乡村绿化美化1000亩。
9、开展营造林水土保持排查工作。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经济林改造项目未按照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导致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问题。我县结合实际开展营造林水土保持措施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经排查,未发现有严重水土保持措施问题。
10、加强退耕还林成果管理工作。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问题关于七都镇伍村毁坏退耕还林地违法行为,现已落实安排退耕还林异地调整作业设计,在丁香镇库山村和七都镇八棚村范围内落实伍村村2019—2020年损毁的53.48亩退耕还林地地块补植补造工作。
(四) 森林防火工作成效突出。
上半年,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主要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构建政府牵头组织、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印发《石台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森林“扑火安全警示教育安全周”等活动,全方位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常识、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规定。印发《致全县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公开信》、《石台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7.2万份分发至乡镇村组农户并广为张贴。增设和刷新防火宣传牌36块,横幅16条,张贴宣传标语(画)122条(张),宣传资料4200余份,运用自建短信平台、气象、微信群发警示短信56万余条,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481车次。2021年1月11日县广播电视台对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3、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控。始终把管控火源作为第一要务,严管重点地段、重点人群,全面排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隐患。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制定护林防火联防公约,强化毗邻地区护林防火协作关系。加强“防火码”的推广和应用。目前已在国有林场三个管理站站部及部分工区、牯牛降景区、蓬莱仙洞景区、仙寓山景区张贴使用“防火码”,将传统手段和科学技术相结合,对进山入林人员进行严格的野外用火和火源管控。
4、做好防灭火应急准备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高火险警报,分级落实预警响应措施。认真落实《石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石台县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力量配备,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安排全县1042名生态护林员在三级以上火险期全员上岗,加密地面巡查监控,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1月起由县森防指牵头,县林业、应急、公安三家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要求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了隐患排除和防控措施及时落实。
6、依法治火。上半年依法审批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野外用火5起。按照省、市局有关通知要求, 3月下旬起组织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出动林业执法人员129人次(其中公安民警20人次),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3起,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1起。给予违法行为人林业行政处罚。
(五) 持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1、加强监测预警。一是完成了对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松墨天牛、板栗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适时监测,上报系统病虫情监测数据8次,发布生产性预报8期。二是开展了死亡松树日常监测和春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疫情监测覆盖率100%。上半年共发现死亡松树1420株。春季普查时共镜检松树样品1388株,发现七都、仙寓和小河仍有松材线虫病疫情。三是开展舞毒蛾、鹅掌楸叶蜂、棕色天幕毛虫等食叶害虫监测调查工作,累计查明虫情发生面积7949亩。其中,舞毒蛾发生面积5034亩,鹅掌楸叶蜂2915亩。
2、加强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完成七都、仙寓和小河4824亩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完成全县分布面积42572亩、6383株死亡松树清理,完成牯牛降毗邻区域23769株健康松树打孔注药,实现枯死松树清除率100%、疫木除害处理率100%的防治目标,省重防指办批复的年度防治任务全面完成。二是指导全县食叶害虫防治工作。适时启动《石台县食叶害虫防治社会化服务项目》,采用释放1.2苦参碱烟包烟剂、喷施菊酯与柴油混合烟剂,完成舞毒蛾防治5034亩、鹅掌楸叶蜂2915亩。
3、加强检疫执法。一是完成绿化苗木产地检疫工作。全县应检单位20家、应检各类绿化苗木96.4万株1458.5亩的产地检疫工作已全面完成,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产地检疫率100%。二是常态化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截止6月底,共组织疫木排查6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木材加工厂49家,排查建设工地15处,排查农户22384户。未发现违规加工利用疫木行为。三是强化防治法规政策宣传。打印送达林业法规宣传材料200份,利用我县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机遇,发放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娥宣传手册100份,积极宣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要性和必要性,受益林农百姓达600人。
(六) 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1、持续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一是完成林权授权信息收集核对工作。上半年对2008年以来我县已确权发放的145.8万亩林权证信息进行收集核对,并完成八个乡镇林权证信息分类汇总工作。二是项目合作方已完成我县国际 VER 采伐转森林保护项目和碳汇造林项目两个林业碳汇子项目的设计初稿和产出量计算。
2、开展第八批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组织我县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申报第八批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石台屏风里慢生活庄园和牯牛降景区成功申报安徽省第一批森林康养基地。
3、开展竹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近年来竹产业发展状况,加快我县竹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了竹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据2020年底调查统计,全县竹类加工企业有13家,竹类二产产值5000多万元,解决就业人数160人,人均年收入4万多元;年产竹笋类食品270吨,产值2000万元。并对竹产业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发展提出建议。
(八)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加强牯牛降自然保护区管理。一是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突出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宣传、加强巡护监管。上半年,保护区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火警,确保了牯牛降保护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二是积极防灾减灾,着力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月初启动2021年牯牛降自然保护区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共采样19株。采购松材线虫病树干注射液2.2万支,完成正、子库两片约1.1万多株健康黄山松的打孔注射预防任务。采购噻虫啉粉炮8000个,完成粉炮野外投放任务,对2千多亩松林小班进行防治。三是开展科研监测。利用野外红外相机开展珍稀兽类资源动态监测和穿山甲及云豹等猫科动物专项调查。四是持续开展森林大样地监测项目。5-6月开展并完成2公顷副样地每木调查和动态监测等野外调查工作任务,祁门叉核心样地即将开展树木调查、监测以及数据库建立工作。五是推进科普宣教馆建设。在张家宕管理站二楼(一楼已建生态检察展示馆、三楼动植物标本馆)运用多媒体数字科技为特色的展示手段,建设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普宣教馆;该项目正在施工建设阶段,工程进度已经过半。
2、开展自然保护地环保督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环保督察的部署与要求,认真组织各自然保护地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先后完成4处立行立改突出环境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5处生态环境问题。
3、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保护宣传工作,与县教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演中心学校等共同开展“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二是及时开展野猪危害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护秋狩猎。三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截止六月底,共救护野生动物13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只。
4、开展古树名木的保护修复工作。坚持“因树施策、科学保护”的原则,按照“一树一策”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古树保护修复施工设计,制定保护方案。目前,已完成省一级古树(10株)、县级古树(约16株)和牯牛降景区创5A古树改造提升工程(70余株)实地踏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和施工的招投标准备等工作。
5、推进湿地公园各类项目的实施。结合《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0-2025)》的实施,做好湿地公园湿地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正在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宣教馆升级改造、怪潭景区生态驳岸、剡溪园区生态驳岸工程预算和招投标工作,项目即将进入施工建设阶段。
(九)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制定《石台县林业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石台县林业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购买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书籍共67套268本。二是组织开展党史知识测试。全系统80名党员参加了党史知识测试。三是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和支部书记上党课,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据不完全统计,共开展交流研讨2次,撰写学习心得30余篇,机关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上党课12次;四是开展红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石台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五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为群众或职工办实事14件。
2、开展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制定《中共石台县林业局党组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林业局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开展学习研讨、警示教育、巡视整改和森林督查“回头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印发《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上廉政教育课、通报典型案例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确定每项工作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与基层单位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并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年终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按期对届满的5个党支部进行换届,上半年完成小河检查站等3个党支部。按程序发展党员,上半年有1名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
4、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两优一先”推荐和表彰工作。共表彰优秀党员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党支部1个。二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帮扶村老党员4名、“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6名,发放慰问金5000元;三是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四是组织参加了市、县举办的庆祝活动。
(十)其他工作。
1、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发展。一是实施2021年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投资200万元,营造商品林751亩,中幼林抚育1965亩,新建与维修防火道及林道9620米,新建管护用房293.5㎡,维修加固管护房坝基200m3。二是实施2021年国有林场公益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54万元,新建或维修管护房38万元,饮用水建设10万元,道路硬化及亮化6万元。三是申报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2021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局属各单签定《石台县林业系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和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装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牌50个。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统筹调度,继续推进,狠抓落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一是全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7月底前编制完成《石台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交县级林长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二是完善林长制“五个一”平台建设,不断调整充实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三是规范乡村级林长设立,县林长办将在村级两委换届结束后,进一步规范乡村级林长设立。四是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县林长办将在村级两委换届结束后,结合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的通知》精神,规范设置县、乡镇、村林长公示牌。五是开展农村集中墓区综合整治试点,在小河镇、大演乡对集中连片墓区规模较大、火灾隐患突出的地区开展综合整治试点,为重点隐患治理逐步定点清除积累经验。
(二)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一是积极推进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建设。下一步将结合国土三调数据的发布,将公益林、天然林停伐、退耕还林等森林资源状况与国土三调数据有机结合,更新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做到部门之间数据进一步精准一致。二是进一步强化生态护林员选聘及管理工作。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强化护林员履职在岗检查,完善更新“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三是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县域内各项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违法采伐、违法占地等涉林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同时做好重大项目落地林地使用审核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构建行政执法机制,理顺体制,力争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纳入编制管理,组建执法队伍,
(三)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一是充分利用7—9月森林抚育大好季节,认真做好1.5994万亩中央森林抚育、0.5万亩国土绿化项目森林抚育、20.9万亩省级森林抚育工作,督促各地将任务落实到村、组、农户,落实责任人,广泛宣传发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组织方式,迅速掀起森林抚育工作的热潮,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全县增绿增效森林抚育任务。二是认真做好退耕还林上图及营造林秋季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秋季验收及省市专项核查验收,完成2002-2005年退耕还林小班上图(电子图)工作,强化检查督查,巩固工程建设成果。三是按照各项目设计要求,认真完成国土绿化项目、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项目、省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县级森林抚育奖补项目等实施和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四是做好技术服务工作。通过多种措施开展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林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落实责任。安排技术人员包片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认真履行职责。
(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和死亡松树日常监测,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做好本土食叶害虫日常监测工作,强化舞毒蛾卵期监测,重点关注刚竹毒蛾的发生。二是编制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重点突出环黄山、环牯牛降联防联控;继续做好食叶害虫应急防治技术指导。三是继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抓好木材加工厂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加工、经营、调运疫木行为。
(五)做好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两手抓,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手段,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自觉性,真正做到群防群治、联防联治、防治结合;三是以高科技和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开展森林防火技术革新,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充分依托地面巡护、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形成空中与地面联动,人防与技防联动,不断加强监测预警、火场侦察通信等能力建设,逐步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全面掌握火险火情动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四是补充扑火装备,增加物资储备。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基层指挥员及工作人员的防灭火综合能力。继续做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及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森林消防队员的应急处置、扑火技能及安全避险能力。
(七)其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尤其是加大招商引资、对上争取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战线、机关作风建设、林业宣传、综治维稳、文明创城、双拥共建、普法教育、安全生产、党务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两随机、一公开”等各项工作。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66-6022532 传真:0566-6022871 邮编:245100
皖公网安备 34172202000002号
皖ICP备05015401号-1
网站标识码:3417220011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