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石台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县民政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为主线,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调研,全面推进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少数地方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除整治仍需加大力度。为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和全面维护好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推深做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把集中攻坚与“学党史、抓整改、正作风”相结合,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六强化、六聚焦”攻坚任务实施,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石台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攻坚任务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中攻坚。
1.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体现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部门:局机关党组、办公室,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2.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教育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分批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切实提升民政系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4.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石台行”等活动,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民政系统特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防范开展集中攻坚。
5.自即日起至7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由局机关负责同志带队,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综合督导等形式,深入开展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全覆盖,推进隐患“清零”,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局属各单位)
(三) 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聚焦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集中攻坚。
6.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局属各单位)
(四) 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聚焦“两个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
7.动态更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紧盯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见附件1)(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局属各单位)
8.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紧盯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见附件2)(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局属各单位)
(五) 强化事故教训汲取,聚焦事故暴露的深层问题开展集中攻坚。
9.深刻汲取“4.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民政领域火灾风险防控,加强隐患风险排查,摸清薄弱环节,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迅速组织整改落实,确保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局属各单位)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聚焦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开展集中攻坚。
10.加强与属地应急、消防、住建、食药等部门的协调联系,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执法,请求选派专门技术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督导检查,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安全规范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局属各单位)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制定方案,排查隐患(从即日起到“七一”庆祝大会)。
各乡镇和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攻坚要求、完成时限。高质量组织开展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石台行”,组织督查检查组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 强化措施,破解难题(从“七一”庆祝大会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
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攻坚任务要求,集中开展突出问题整改,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集中攻坚工作指导和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报局办公室。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定期对各乡镇和民政服务机构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实施督办,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固化成果,推广典型(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到年底)。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认真梳理2021年集中攻坚开展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夯基础,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能力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根据年度集中攻坚任务,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充实工作专班力量,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成立集中攻坚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集中攻坚任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 强化宣传力度。结合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和“五进”活动,加大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民政服务对象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及时总结宣传安全防范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在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以实际效果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的实现。
(三) 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抓,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各有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
附件:1.突出问题集中攻坚任务清单
2.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集中攻坚清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