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防汛抗旱会商机制
为做好全县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及时了解气象、雨情、水情、险情等信息,分析掌握、科学研判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应对措施,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参照《池州市防汛抗旱会商机制》,根据《石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机制》,遵循“一看天(气象情况)、二看地(降雨情况)、三看河道水库水势”的工作方法与步骤,制定防汛抗旱工作会商制度。
一、会商类型
根据预测预报和汛情旱情发展,县防指(县防办)适时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防汛抗旱形势,研究部署防范应对等工作。会商分为防汛日常会商、紧急会商、重大会商、抗旱会商,可采取电话、会议等形式。
二、防汛日常会商
(一)会商条件。
气象部门预测,全县或局部地区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达到《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二)参加单位及人员。
县防办负责同志或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必要时,县防办酌请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或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三)会商内容。
(1)县气象局通报本轮雨情及预测近期一周天气情况;
(2)县水利局通报水情、工情及其它情况;
(3)县应急局通报灾情;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报地质灾害情况;
(5)县防指办负责同志或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协调有关工作;
(6)其他需要会商的内容。
三、防汛紧急会商
(一)会商条件。
气象部门预测,全县或局部地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达到《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县防指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或委托有关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及其他有关单位分管同志或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县防指领导指示要求)。
(1)县气象局汇报本轮雨情及预测近一周天气情况;
(2)县水利局汇报水情、工情及山洪等其它情况;
(3)县应急局汇报灾情;
(4)县住建局汇报城区排水防涝有关情况;
(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地质灾害有关情况;
(6)其他与会成员单位汇报相关情况;
(7)县防指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或受委托的有关负责同志部署安排有关工作;
(8)其他需要会商的内容。
四、防汛重大会商
气象部门预测,全县或局部地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达到《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Ⅱ级和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县防指指挥长或委托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县人武部、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必要时,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县防指领导指示要求)。
(1)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和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通报当前灾情、雨情、水情、地质灾害、城市排水防涝、道路交通等有关情况,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工作建议;
(2)其他与会成员单位汇报相关情况;
(3)县防指指挥长或委托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部署安排工作;
(4)其他需要会商的内容。
五、抗旱会商
根据旱情等级适时召开,研究制定抗旱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六、相关事项
会商会议保障由县防办负责。会商后,县防办可根据会商情况,形成会商专报,报送县防指、各乡镇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并适时督查相关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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