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要求,7月28日,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市局专家组,对我县1家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专家组一行,按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石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行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下一步,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督促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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