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石台县审计局对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石台县2020年度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石台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亿元,支出1.5亿元。2020年,石台县共减免养老保险费0.10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46亿元,支出0.28亿元,当年结余0.1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05亿元,同比增加2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88亿元,支出0.81亿元,当年结余0.0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0.17亿元,同比增加70%,年末可支付月数1个月。
(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截至2020年底,石台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17万人,缴费0.54万人,领取养老待遇0.3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6.6万人,缴费3.76万人,领取养老待遇1.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0.48万人,缴费0.32万人,领取养老待遇0.16万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
(一)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情况。
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少报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
2020年,石台县4家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少报缴费基数,少缴养老保险费30.73万元。
建议县人社局督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保缴费稽核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向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0.86万元,其中: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死亡人员2人发放待遇0.82万元,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3人发放待遇0.04万元。
建议县人社局督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加强信息核对,及时注销死亡人员信息,追回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待遇,确保基金安全。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42.58万元。
2020年,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或退休人员26人个人账户资金42.58万元未及时清退,涉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4人个人账户余额2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人个人账户余额15.9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人个人账户余额1.2万元。
建议县人社局督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予以清退。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向县人社局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在审计整改时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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