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从严从紧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维护用人单位和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由县政府办牵头,召集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共同草拟了《石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多轮讨论研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机构对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石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主体适合,依据明确,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不相抵触。最后,经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5章22条内容。第一章为总则,主要为制定此办法的依据、目的及编外聘用人员范围解释等内容;第二章为计划审批与竞聘,主要为明确编外聘用人员计划审批管理的部门、审批的方式、存量编外在岗人员的竞聘方式等内容;第三章为待遇,主要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各项待遇;第四章为用人管理,主要是明确编外聘用人员享受的权利及各相关单位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职责;第五章为附则,主要是对本办法作补充说明。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提供合法性依据。
(解读人:李克伟;联系电话:0566-329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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