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直各部门、驻石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石台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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