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766862771N/202109-00012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五部分 附件
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负责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
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
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职能
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职能。负责组织拟定城市管理区域内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负责督促全县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利用、消纳;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鸡、鸭、鹅、
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饲养的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管理审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施工现场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撒的监管。
维护公共空间的职能。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灯饰亮化方面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监督和管理;负责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批准;负责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城市管理区域内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
行使交通环境管理的职能。负责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合理配置停车设施;负责实施城市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停车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城市
安全高效运行保障等;负责牵头做好城区停车、洗车等场点设置和管理。
4.行使市政管理的职能。负责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交通标识、景观等
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市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等审查;参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施工监督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工作的行业监管、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拟定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负责实施城市管理区域内财政投资的园林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行使智慧城管的职能:负责全县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形成城市管理数据库,实现数据互通互享并发挥作用。
行使提高应急能力的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后,及时协助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积极主动做好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五)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综合考核、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六)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包括:
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 户。
纳入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共 1 个, 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县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
第二部分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 2104.88 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
转结余)、支出总计2104.88 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 2019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35.57 万元,增长 12.6%,主要原因:一是2019 年度市政零星基础设施工程的款项纳入单位经费;二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地磅称经费、防护栏经费、实施雨污分流经费等纳入单位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 2104.8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64.25 万元, 占 98.1%;事业收入 40.63 万元,占 1.9%;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0 万元,占 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2104.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1.32 万元,占
%;项目支出 81.4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104.88 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支出总计2104.88 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 2019 年相比,收、
支总计各增加235.57 万元,增长 12.6%,主要原因:一是 2019 年度市政零星基础设施工程的款项纳入单位经费;二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地磅称经费、防护栏经费、实施雨污分流经费等纳入单位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04.88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
与2019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35.57 万元,增长 12.6%,主要原因:一
是2019 年度市政零星基础设施工程的款项纳入单位经费;二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地磅称经费、防护栏经费、实施雨污分流经费等纳入单位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04.8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 万元,占 2.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1.6 万元,占 1.03%;卫生健康(类)支出 7.89 万元,占 0.37%;节能环保(类)
支出316.22 万元,占 15.02%;城乡社区(类)支出 1692.96 万元,占 80.43%; 农林水(类)支出 1.8 万元,占 0.08%;住房保障(类)支出 19.4 万元,占0.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04.21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04.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 2019 年度市政零星基础设施工程的款项纳入单位经费;二是生活垃圾填埋
场地磅称经费、防护栏经费、实施雨污分流经费等纳入单位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391.32 万元,占 18.59%;项目支出 1713.56 万元,占 11.41%。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年初纳入城市管理项目核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44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17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7.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0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9.14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16.4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0.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7.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创建及管理经费。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202.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2.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320.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32.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增加城市创建及管理经费。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61.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两山公园的绿化管理。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0.63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类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类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类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7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二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91.3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32.84 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 58.48 万元,主要包括:办
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万元,本年支出40.63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6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度该项目实际收费大于年初预算数。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 年度,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8.48 万元,
比2019 年减少 9.12 万元,下降 13.49%,主要原因是综合定额人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 年度,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83 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
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 5 辆,其
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套)。
(四)关于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 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
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332.62 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 82.23%。从评价情况看,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目标。
组织对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资金坚持专款专用。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32.62 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该项目将县城和乡镇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运输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确定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位置和数量,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完成合格率较高,受群众的满意度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2020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1 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1320.62 万元,执行数为 1320.62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生活垃圾定点存放;二是无害化处理效果明显。
城乡环卫一体化PPP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本部门没有县财政局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因此无相关内容”。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 年度 PPP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
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0 年度 PPP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前石台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均为混合收集,收集点大多为裸露型,臭气冲天,蚊蝇孽生,传播疾病,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向大气释放,散发臭气,污染环境。另外,裸露垃圾、纸张和细小颗粒随风飘扬,影响环境市容,危害人体健康。本项目实施前城区生活垃圾收运方式主要有二种:一是主干道周边,生活垃圾由垃圾桶直接收集到3 吨后装压缩车,然后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是次干道包含背街小巷采用垃圾桶收集到电动三轮车,然后送至城北大桥钩臂箱点,再由钩臂车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石台县城区现有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 1 座,位于仁里镇同心村,于
2017 年 10 月建成投入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决策阶段包括识别与准备阶段,识别阶段主要目标是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合规性、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财政审核。准备阶段主要目标是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方案合理;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并通过政府方审核;社会资本采购流程规范、PPP 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PPP 项目绩效评价是 PPP 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绩效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 PPP 项目绩效管理提供依据,以促进 PPP 项目可持续发展。通过对 PPP 项目
开展绩效评价,不仅能够为客观评价PPP 项目目标实现情况、项目效果和效益, 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付费支出和调整服务价格提供依据,监督社会资本方切实履
行相关职责和义务,调动社会资本方积极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服务,而且能够提升政府投资决策质量和行政监督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政府风险,减少后期项目纠纷,保障PPP 项目顺利实施,还能够为国家完善PPP 相关法律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是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PPP 项目。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包括项目产出、项目实施效果和项目管理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及项目合同的约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指标要科学客观,基础数据要真实准确。
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从评价对象的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合理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目标导向、各方参与:以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起点和评价标准,在评价过程中推动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
重要性原则:优先选择最能代表和反映项目产出及效果的核心目标与指标,关注对实现绩效目标有重要影响的核心指标。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投入产出对比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目标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
投入产出对比法:是指将项目绩效评价期内的项目投入与产出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现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价、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适合PPP 项目使用的主要绩效评价方法有目标绩效考核法、关键绩效指标法、平衡计分卡法和逻辑框架法。
目标绩效考核法:是以PPP 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并在《PPP 项目合同》
(或《特许经营协议》,下同)中明确约定的PPP 项目目标和评价标准、指标体系为导向和依据,考察 PPP 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一种绩效评价方法。
关键绩效指标法:是将关键指标当作评估标准,把项目公司的绩效与关键指标做出比较的一种评估方法。
平衡计分卡法: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将组织的战略落实为可操作的衡量指标和目标值的一种新型绩效管理体系。
逻辑框架法:基于对一个具体问题(或事件)从产生、发展、结束到影响“全过程”的重点分析,着力对宏观目标、具体目标、项目产出、项目投入四个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评估或考核。它是通过应用逻辑框架法来确立项目宏观目标、具体目标、项目产出、项目投入四个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并据此分析项目的效率、效果、影响和持续性。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目标绩效考核法、公众评判法等。3、绩效目标评价标准
绩效目标评价标准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PPP 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主要包括:
合同标准:以PPP 项目合同确定的绩效目标、内容、指标、评价依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内容、指标、评价依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1、前期准备环节,包括明确绩效评价要求与评价主体。
2、绩效评价实施环节,包括建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具体包括项目概况、评价思路、方法手段、组织实施、进度安排等), 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审查核实绩效评价资料,综合分析确定评价结论,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管理环节,包括将绩效评价结果提交政府指定部门(作为政府付费与奖惩或调价或整改或办理移交的依据),建立绩效评价档案,依法公开绩效评价信息。
1、决策阶段绩效评价
从项目识别到项目PPP 合同签订过程来看,项目基本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 号)等相关文件规范操作。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石台县城乡建设规划, 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立项、审批、建设用地与选址预审等相应手续。项目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适宜采用 PPP 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政府方县级主管部门,主体合规。中标单位为安徽华
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企业法人,不属于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客体合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程序合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1、项目决策阶段
(1)立项批复
根据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石发改环资〔2017〕112 号文),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组成员到达项目所在地,参加由实施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及项目公司参与的前期沟通会议,现场调研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布置下步评价工作方案。
(三)项目效益情况。
确定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位置和数量,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完成合格率较高,受群众的满意度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
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调查是PPP 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工作,即在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前, 有针对性地对被评价项目所涉及的各利益相关方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调查的
目的是收集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数据资料,并对数据进
行整理和分析。项目调查方法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过程,发现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项目实施方案未制定建设期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未制定项目全周期绩效考核办法,项目建设成本未与绩效付费挂钩。
缺少土建工程开工、竣工验收合格后验收备案资料、项目设备采购报实施机构备案资料。
项目运营期存在清扫不及时、保洁时间短的现象。(二)主要原因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间为2017 年 8 月,《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 号)于当年 11 月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
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 号)于 2020 年 3 月发布,对绩效考核与付费进一步规范,所以存在一定的偏差。
项目决策当时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PPP 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较少,随着后期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对 PPP 项目实施的逐渐规范,如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 号)等政
策文件的陆续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发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对文件发布后的新入库PPP 项目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由于项目涉及范围较广,项目公司存在垃圾清扫不及时、乡镇保洁时间短的现象。
项目公司运营管理还有待提升。项目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规
范操作,完善相关流程,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运营维护过程及时形成运行记录。七、有关建议
针对项目目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绩效评价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完善运营过程中相关设备采购备案资料,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加强 PPP 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建议项目公司加强城乡环卫运营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乡村环卫运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清运效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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