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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9XU/202108-00089 组配分类: 投诉与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石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处理决定书 文号: 石财购〔2021〕18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10
废止日期:
石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8-10 10:59 来源:石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事人:石台县公管项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和平南路5号

根据池州市《关于2021年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池财购函〔2021〕31号)精神,按照总体部署,单位自查、财政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法步骤,检查小组于2021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对被抽检的编号为[CZS42020092]、[CZS42020055] 、[CZS42020093] 、 [CZS42020009] 、 [CZS42020011]的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审查检查。在审查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不规范行为:

1.文件编制情况。采购文件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CZS42020092]、[CZS42020093] 、[CZS42020011]项目采购文件未列明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给予6%-10%价格扣除,违反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规定;[CZS42020092] 、[CZS42020093]项目采购文件未列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违反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规定。

2.录音录像材料情况。[CZS42020092]、[CZS42020055] 、[CZS42020093] 、 [CZS42020009] 、 [CZS42020011] 5个政府采购项目报送的采购资料未含开标、评标录音录像材料,现场考察结果是贵公司未将开标、评标录音录像材料备份作为采购档案管理,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第39条、财库﹝2018﹞2号第14条规定。

3.合同管理情况。未公告采购合同、未及时公告采购合同 : [CZS42020092]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日2021年1月20日,送检材料未见合同公告截图,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未见合同公告;[CZS42020055]项目2020年7月7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送检材料未见合同公告截图,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合同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28日;[CZS42020009]项目2020年2月28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送检材料未见合同公告截图,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合同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4日;[CZS42020093]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日2020年12月21日,送检材料未见合同公告截图,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未见合同公告,违反条例第50条、财库[2015]135号规定。

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你单位应在2021年9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联系单位:石台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66-6023492

地址:滨河大道1号

 

 

                                   石台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