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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532E/202003-00361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七都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石台县脱贫攻坚市级挂牌督战村支持措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3-30
废止日期:
石台县脱贫攻坚市级挂牌督战村支持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30 16:27 来源:石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字号:[默认 超大]


石台县脱贫攻坚市级挂牌督战村支持措施

 

20203月,石台县被确定为脱贫攻坚省级挂牌督战县, 5个村(横渡镇鸿陵村、河西村,大演乡永福村,仙寓镇占坡村,小河镇莘田村)被确定为脱贫攻坚市级挂牌督战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啃下最后的硬骨头、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特提出以下5项支持措施。

一、巩固“双基”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每个村安排不少于80万资金,用于改善农村道路、水利、电力、网络通信、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二、推进产业发展。一是因地制宜在每个村培育1项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2019年度石台县茶产业等9个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奖补办法》给予奖励补助。二是根据每个村产业发展和群众实际需求,每年有针对性开展产业技术培训或上门指导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大就业扶贫力度。一是支持5个村新建或巩固提升就业扶贫车间,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人按1000元(无法返回湖北就业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每个村新增岗位不少于5个。三是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当地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收入,确保每人每年务工收入不少于3000元。四是鼓励返乡创业,对10类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中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由县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4类群体(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有关乡镇)

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引导村集体盘活闲置的集体资产及资源性资产,通过入股、出租、承包等形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等。每个村安排不少于30万元村集体收益项目,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

五、加强贫困监测救助。一是做好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动态管理,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确保不返贫、不致贫、全脱贫。二是每个村在安排2万元临时救助基金的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用于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个县级挂牌督战村(七都镇七都村,仙寓镇山溪村、大山村,丁香镇新中村,小河镇龙山村)支持措施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