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文件精神,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法依规遴选确定培训机构,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一、培训对象
1、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下同)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等,培训时长128学时(其中,线上培训16学时),计划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150人。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主要面向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含农产品电商人才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培训时长48学时(其中,线上培训8学时),计划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150人。
二、培训机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承担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三)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五)培训机构确立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申报要求
各培训机构申报项目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申报书、法人资格、培训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培训机构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训教师简介等。于2021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66-6020802 联系电话:566-6020805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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