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 义务教育领域 > 学生管理 > 学籍管理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64C/202110-00106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石台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22
废止日期:
石台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10-22 13:48 来源: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申请缓学或休学须提供如下材料: (1)缓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务证明书,缓学申请表;(2)休学:①休学申请表;②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病历、医院住院发票(或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有关材料。
申请缓学流程: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务证明书,缓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申请→县教体局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家长持将已审核批准的申请表交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备案 
申请休学流程: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应发给休学证书,并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