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104-00057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 |
| 废止日期: |
2020年,在市局党组和石台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石台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规划编制,严格规划审批。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围绕为期三年的“提升县城品质、打造精致县城”行动,积极做好精致县城提升相关工作。二是实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分级审批制度,召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并通过相关议题44个,召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会议3次,审议相关议题52个。三是严格项目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本,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本,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4本。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一书两证”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完善规划审查决策机制。四是有序推进县乡两级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石台县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石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启动初步成果编制;完成7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工作,完成村庄规划评估,开展编制村庄布点及村庄分类布局工作。五是开展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准确性与合理性。积极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对接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工作,将我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由原61.9%降至60%。六是完成华能小河风电、秋浦河防洪治理工程、万方矿业等重大项目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支持我县重点项目落地。七是做好本县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的管理工作。加强规划巡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二)狠抓重点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加强耕地保护,明确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完成今年耕地保有量476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3798.08公顷的目标。开展历年新增耕地项目核查整改,确保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二是对《石台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为我县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实施石台县2020年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总面积530亩。四是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函》(皖自然资函〔2019〕677号)要求,开展我县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成果已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同时,完成石台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成果已经市政府批准公布。五是保障我县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完成池州至祁门公路项目用地自然资源部批复工作,批准占用石台县用地总面积110.6604公顷,其中:农用地100.2673公顷(耕地25.6660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8.6631公顷)、建设用地7.3329公顷、未利用地3.0602公顷。六是启动S358青阳至红石公路用地和G530石台至查桥公路用地项目组卷报批工作。
(三)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认真编制全年土地供应计划并报县政府发布,积极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实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强化土地批后、供后监管。二是开展我县加强“三类”(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土地处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全方位查清底数,类别化处置到位,常态化加强监管,实现大幅度提高效益。三是积极提升土地资源保障水平。全县供应土地26宗,面积258亩,其中出让土地14宗,面积172亩,出让价款11747.568万元;划拨土地12宗,面积86亩。办理二手房划拨土地上市交易55宗,收缴土地出让金62.14万元。
(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防治。
1、加强矿政管理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石台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二是委托三二四地质队按月对各生产(基建)矿山开展动态监测工作,重点监测矿山是否越层越界及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并限时整改。三是要求矿山对矿区拐点坐标重新埋设醒目的界桩,在接近开采境界时加密布置界桩,并拉警界线,防止被动越界开采行为发生。四是配合第三方对创亿矿业、金旺矿业开展绿色矿山评估工作,督促万方矿业按绿色矿山标准开展基建,组织对竹丰矿业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县级审查。五是开展我县3家废弃无主矿山治理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了野外调查,3处废弃矿山均已自然复绿,已按自然复绿编制申报销号材料进行销号。六是政策性关闭矿山石台县水竹山建筑石料矿主体治理工程已完成,已完成县级预验收,今年完成市级验收和销号。七是委托三二四地质队对创亿矿业矿区外公路开拓、原小河水泥厂废弃宕口治理产生石料进行估算,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石料价格进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八是按照省厅文件要求,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石台县鱼塘铜矿详查探矿权人协商,探矿权人同意注销探矿权,补偿事宜按规定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九是抓住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窗口期,合理调整金旺矿业矿区外围、万方矿业矿区外围、北山矿业矿区外围、原枫树山矿业矿区外围及丁香梓岭石灰石矿等生态红线范围。委托三二四地质队对金旺矿业虎山坦水泥矿外围、北山矿业沈家岭熔剂用石灰石矿外围进行踏勘,圈定拟设勘查区块,估算资源量,为下一步财政出资勘查提供基础资料。十是根据县环委会《关于中央、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石环委办〔2020〕28号)要求做好任务清单中涉及我局的矿山环保督察信访件的办理工作,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通过开展汛前调查确定28处隐患点为今年的重点防范点。二是印发《石台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下达防治任务。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专题培训,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落实了145户有危险性切坡建房户的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包保责任。四是汛期期间全面开展防治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防灾信息的上传下达渠道,实行日报制度;严格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转移,现场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应急调查5次(处),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灾情、险情。五是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施各类项目建设。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县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55万元,其中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资金230万元(全省首批开展此项工作的10个县区之一)、地质灾害网格化体系建设资金10万元、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资金15万元;根据有关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治理方案报省厅争取“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六是启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工作。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一是开展2019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下发我县116个图斑,经核查判定,合法图斑37个,违法图斑4个,其他类型图斑75个。4个违法图斑,已立案2宗,移交县农业农村局2宗。我县2019年度卫片中违法用地中耕地占比为3.48%,远低于问责红线,再次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同时,启动开展2020年第一、二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下发的32个图斑进行核查判定及处置。二是开展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今年全县开展动态巡查521次,其中重点巡查231次,全面巡查290次。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非法采矿案件14宗,其中违法用地案件11宗,作出行政处罚11个,涉及土地面积5.8亩,占耕地面积3.7亩;非法采矿案件3宗,作出行政处罚3个,没收非法开采的矿石23988.65立方,落实罚没款14.55万元。三是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成立由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对我县提取的1393个疑似图斑(99.0929公顷)进行核查,完成审核和提交。四是做好信访工作。接待来访群众7批次9人,市长热线4件,县区及县其他单位转办案件8件,市局交办件3件。以上信访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办理。五是持续推进我县违建别墅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六是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我局组织专班,在仙寓镇大山村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工作,共摸排线索22条,立案查处11宗,均已做出行政处罚,涉及土地面积5.8亩,其中耕地3.7亩。促进农村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七是2020年4月22日,组织开展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平衡”为主题的第51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
(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提升工作,扎实做好地籍工作。一是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4157件,其中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登记1146件、抵押登记1257件、注销登记264件、查封登记55件、各类查询登记1435件;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146本、不动产权利证明1257张。二是进一步压缩时限,精简登记材料与环节。一般登记(包括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等)对外办理环节已减少至2个,办理时间已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注销登记、查、解封登记即时办结。其中涉及生产制造企业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全面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错峰办、邮递办”等模式,并且中心采购的自助查询机已投入使用,致力实行7*24小时不打烊服务。三是开展我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招标工作,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发证工作。五是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六是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完成县界、市界接边工作。完成三调统一时点变更下发的1966个图斑实地核查工作。向国家三调办上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
(七)助力脱贫攻坚,扎实开展帮扶工作。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切实做好自然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做好《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推进新增耕地开发复垦及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2017]24号)、《关于国土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等工作的通知》(石国土资[2017]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原住宅拆除和复垦工作的通知》(石国土资[2018]73号)贯彻落实,对易地扶贫搬迁中涉及的宅基地复垦进行技术指导,督促乡镇政府开展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拆旧地块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组织实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发挥“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作用,确保“双包”工作促进精准施策,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帮扶联系村横渡镇香口村稳步发展,贫困户稳定脱贫。三是按照我县要求认真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八)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持续推进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培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双提升”相关知识并开展测试。二是印发了《石台县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聚焦矿产资料开发利用保护、集体土地使用、执法查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整治工作。三是针对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监管方面,积极研究并制定相关制度,填补监管漏洞,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九)认真做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县委巡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反馈的14个问题整改工作。
(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身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二是加强班子建设。配齐领导班子,增强班子凝聚力,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开创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新局面。三是加强党纪党规和廉政教育,强化“一岗双责”。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制定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五是深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开展警示教育,对照查摆存在问题,扎实进行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不断强化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六是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请假考勤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
(十一)其他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和县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建议的办理工作。二是配合做好石台年鉴·2020卷的编纂工作。三是积极参与我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职工自身防护,积极安装并使用“安康码”。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值班,为疫情防控捐款(20人捐款2100元)。五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公开和宣传工作,发布部门工作动态和信息568条。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七是推进“四送一服”、“政务公开、互联网+” 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法治政府建设、保密、网络安全、档案管理、卫生健康、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及“双拥”等工作,全面树立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良好形象。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指示为指导,围绕2021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目标管理任务全面完成。
(一)做好规划统筹,积极推进完成规划各项工作。一是完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二是完成每年度石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更新工作。三是完成三条控制线优化工作。四是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调规工作,争取项目落地。五是积极推进我县71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六是加强日常规划巡查工作。
(二)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推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城区存量土地,积极推进成熟地块的出让工作。积极为我县旅游、民生、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在项目用地落地中的资源保障作用。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切实完成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推进新增耕地开发复垦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围绕土地征收补偿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县征地补偿工作更加有序规范,维护社会稳定。
(四)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一是强化矿山年报、半年报管理工作。依托中介机构,按月对生产矿山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出现的问题。二是以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结果为抓手,督促矿山企业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创建成果。指导万方矿业严格按绿色矿山验收标准开展基建工作,争取年底申报市级绿色矿山。三是继续加强矿山动态监测工作,按照县矿山综合整治方案要求规范矿山开采行为,督促矿山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四是做好金旺矿业虎山坦水泥矿外围、北山矿业沈家岭熔剂用石灰石矿外围前期勘查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启动财政出资勘查工作。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应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六是继续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建设,尤其是努力解决历史搬迁项目遗留问题、积极对上争取2020年编报的工程治理项目。七是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高质量开展地质灾害1:5万风险调查项目实施并通过上级验收。八是完成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工作。
(五)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一是夯实基础,加大动态巡查力度。落实动态巡查制度,按照规定巡查期限开展动态巡查,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提升日常执法监察工作绩效。二是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做好2020年季度卫片核查、查处、整改工作,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四是按照《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我县摸排工作,扎实推进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六)扎实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基础性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规定,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完成我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完成我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工作任务。四是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五是完成我县三调成果验收工作。
(七)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履职履责。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完善考评机制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改进措施,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三是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帮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双拥”建设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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