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
(一)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今年耕地保有量476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3798.08公顷的目标,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完成2019年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新增耕地面积500亩),通过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进入省指标库进行交易。
(二)在努力消化已批未供土地的同时,盘活存量、减少增量,确保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首位产业、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强化规划引领,严格规划预审,认真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审批制度,落实规划管控要求,做好重要地段、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提升城市品质。
(四)积极推进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
(五)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六)有序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通过省、市两级验收;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加强不动产登记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
(八)完成金旺矿业、沈家岭矿资源勘探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矿业权处置;完成万方矿业、竹丰矿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二、职能工作
(九)做好规划统筹,积极推进完成规划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加强日常规划巡查和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核。
(十)完成遥感监测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十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批后监管,积极消化已批土地,合理安排土地出让,提高供地率。
(十二)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全力推进关闭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强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管理,巩固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成果。
(十三)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四)认真做好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十五)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实施征地补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水平。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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