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殷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台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支持,对城乡规划事业的关心。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目前我县尚无公共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直流快速充电桩,这很不利于广大电动汽车用户用车的便捷性,也不利于石台县旅游的发展,作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我局也在积极探索寻找解决方案,这几年对于我县发展建设也做了一定的工作。
一、加快县城区改造建设,在小区建设中充分发挥规划调控引导作用。新城区茶城汽车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了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老城区通过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基础设施功能的整合与完善。规划拟拆除主城区财政局、车站等区域建筑,新建综合商业中心并配备必要的停车、广场、绿化等设施,相应的谋划充电桩用地,尽力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居民日常需求。
二、配合县供电公司加大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可行性研究。县供电公司对县城区可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集中快速充电站的位置进行调研,向我局提交申请,我局对其在金钱山北路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新能源汽车集中快速充电站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现已建设完成,满足了周边群众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尽管我局近几年就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做了一定工作,但与发展需要和人民需求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老城区,建筑密度过大,缺乏足够的停车区域来谋划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规划发展,一时难以实施改造建设。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快我县城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规划步伐。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通过部分地块规划来谋划我县城区内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社会停车场、大型商超及新建小区建设规划当中,并且推进老旧小区、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也可由县政府牵头鼓励政府机关单位内优先建设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二是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充电安全。严把审批流程,对新建充电设施设计标准、用料选材、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既要简化审批流程,又要加大审批力度,确保充电设施高标准建设,安全投运。做好日常运行维护。按照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督促运维企业对已建成投用的充电站(桩)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充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将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清理,确保环境不被污染。茶城汽车站已建并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督促环卫部门做好充电站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委员对城乡规划所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各项工作。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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