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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752961680F/202411-00014 组配分类: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发布机构: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22
废止日期: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22 10:09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实施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

2.《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农函〔2024〕54号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并通过考核的培训学员,资金拨付承担学员培训的培训机构。

三、补贴标准

省以上补助资金按农业经理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每人 10000 元(项目周期 2年)、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 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 

四、申报要求

1.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年龄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

2.经营管理型主要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下同)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等。专业生产型主要培训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训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五、申报材料

1.《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遴选对象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一)1.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上述各类培训对象当年不重复参加。2020年度参训农民可以参加2021年同一层级不同类型(专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2021年同一层级同一专业的培训对象与2020年重复率不超过8%

2.培训机构申报,向农业农村局农广校提交相关材料。

(二)培训对象申请,两种方式。

线上申报: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业务管理-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注册申报。

线下申报: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遴选对象登记表》,向培训机构或农业农村局农广校申报。

七、受理单位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

八、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九、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0566-6020805

十、监督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66-602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