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村(社区)防返贫监测网格员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干事热情,全面促进提升全县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职责明确、客观公正、奖优罚劣、补助挂钩”的考核原则。
二、考核形式
每个网格员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村(社区)在常态化管理基础上,负责对网格员开展年度考核,原则上采取工作实绩考核与村民代表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巡查(30分)。网格员每周开展常态化走访,持续跟踪和掌握网格内的信息变化(如农户家庭基础信息变化、收入骤增骤减、突出困难及问题和有关诉求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工作记录(20分)。针对网格巡查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如发现的问题、上报的时间、上报对象、处理的结果等)。
(三)问题处置(20分)。对苗头性问题就地开展简单的处理化解,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待上级处理。
(四)日常表现(30分)。积极参加上级培训、工作例会,服从村(社区)临时工作安排。
四、工作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贴标准。根据2021年10月14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网格员工作补贴暂定每人600元/年,实际发放金额按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鼓励乡镇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筹措资金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发放方式。网格员工作补贴实行年底一次打卡发放。网格员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获全额工资,评为称职等次的发放90%工资,评为一般等次的发放80%工资,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发放50%工资。提前离职或解聘的,按年度实际工作月份计发。县级拨付工作补贴资金剩余部分,可用于奖励优秀网格员,原则上不允许年度结余。
五、人员管理
(一)录用。网格员录用人选,采取村(社区)申报、乡镇备案方式进行。
(二)离职。网格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或不能继续从事网格员工作的,应当提前15日向村(社区)提出离职书面申请。
(三)解聘。网格员因不胜任工作或敬业意识较差被县级以上督查、考核、评估等点名的,以及当年考核不称职的,由村(社区)予以解聘。
六、附则
本办法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起开始施行,有效期暂定4年。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