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53W/202112-00005 | 组配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石台县司法局过去五年及2021年工作总结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
废止日期: |
石台县司法局过去五年及2021年工作总结
过去五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把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民生优先、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强基础、抓规范、重落实、优服务、促提升,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法治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职能作用,着力为我县大局稳定和经济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充分发挥好“一个统筹”作用,内聚外合,综合发力,切实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成立了石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作为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委员会下设四个协调小组。近年来,我县共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3次、办公室会议5次、各协调小组会议7次,系统研究部署法治石台建设工作,研究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突显协调小组牵头归口职能。
先后完成我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三次专项督察,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职责分工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清单任务分解,县委依法治县办每月22日前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办,对懈怠拖延、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积极为重大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制定了《中共石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中共石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促进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把学习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专题学习会、培训班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掀起大学习大培训热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2021年8月5日,石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了市委党校讲师王明华作专题辅导,全面系统地进行了学习。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学习。6月2日全县第十五期新任副科级干部培训班、党外代表人士暨统战干部,9月16日的2021年度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均开展学习。主流媒体开设学习专栏。县委宣传部组织石台各主流媒体开设学习专栏,围绕“十一个坚持”编发重点解读文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法治服务队伍学习。3月21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政治轮训,邀请池州市委党校讲师为全县政法干警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9月24日,在全县新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培训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明确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制定《石台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细化28类125项任务,目前具体工作在推动中。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制定印发《法治石台建设规划(2021-2025年)》、《石台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述法”要求,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是开展法治政府督察。为了进一步推动石台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于8月30日-9月2日对全县相关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二、充分发挥职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年来,全面有效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县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纲要》,完成8个方面152项具体任务,顺利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督查验收。2021年先后确定了“创优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美山乡 生态检察”为单项示范创建主题,积极参加了示范创建工作。
1.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
一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先后制定《石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县政府、乡镇、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现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合法有效。2017年-2021年以来,共审查重要行政决策文件325件、其中重大协议130件。有力保障了县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将建国以来至2018年,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共计270件予以清理,保留111件、宣布失效113件,废止34件,修改12件。清理结果及时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充分发挥了规范性文件指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2020年,对我县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排查;对我县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及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过去五年,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共35件,无被监督机构撤销或责令改正的情形。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石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法制审核数据库,在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县共18个重点执法部门均按要求在该专栏公示执法信息;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执法规范化。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过去五年,先后共组织全县466名行政执法人员顺利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为其申办了执法证件。
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五年来,牵头组织全县13家单位共精简政务服务事项482项。目前,我县8个乡镇、36个县直部门共精简政务服务申请材料3636项。2020年以来,先后2次在全县政务服务领域部署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对全县16家单位共10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优化了营商环境。
3.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注重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复议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五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行政应诉案件32件,行政出庭应诉率达百分之百。
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印发了《石台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质增效活动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我县新的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数据采集及推广应用相关工作。组织全县62名行政执法人员顺利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为其申办了执法证件。年初以来,对我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已从4089件已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中梳理出3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共审查重要文件80件、其中重大协议3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应诉案件5起。
(二)常态化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1.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治本安全观。
五年来共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47人,累计解矫、终止社区矫正对象360人,居住地变更迁出7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3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警告40人次,训诫17人次;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86件。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建立社区矫正“二级包案”、月度工作例会和社区矫正中心人员包片制度。全县8个司法所共分为东、南、西、北四片,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包片制度。包片人员负责指导、督促各司法所完成工作任务,并作为包片区域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包案责任人,协助司法所包案人员共同做好教育监管等工作。
二是完善基地建设,做好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社区服务基地建设。与相关部门对接,联合发文《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服务基地的通知》,依托各乡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立社区服务基地;并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基地。
三是以活动为载体,强化监管。五年来,扎实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婚姻家庭矛盾和情感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3件案件均已组织调处,调处成功1件;法院判决2件;推进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聚焦隐患排查,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二级包案制”,开展走访谈话全覆盖,确保不出现脱、漏管现象;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结合“二进五见”工作开展扫黑除恶摸底排查504人次。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观看扫黑除恶宣传片,并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129份;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矫正系列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开展国庆70周年唱红歌比赛。积极参加“我的社区矫正故事”主题征文活动。撰写“我的社区矫正故事”主题文章6篇,上报市3篇,其中大演乡社区矫正对象檀承德撰写《认清自我 重新做人》获省厅三等奖。
四是结合重点工作,创新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告诫社区矫正对象避免走亲访友,主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活动,担任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共捐款1300元;捐饼干5斤、牛奶3箱、方便面10桶、橘子8斤。全县无社区矫正对象感染新冠肺炎。全县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日报告”制度,探索采用线上网络教育、手机APP网络走访形式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5人,解矫59人,目前在册64人,其中:缓刑62人,假释2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警告1人次,训诫14人次;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56人,定位率87.5%。
一是对标对表,积极完成教育整顿各项任务情况。对照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将我局120件社区矫正重点案件全部自查完毕。通过一卷一查,共发现了29件,6类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由专班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对接,借用公安大数据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查处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等问题。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暂行规定》和联合县公安局制定《社区矫正信息协查衔接配合机制实施意见》、联合检察院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现场点验、“三随机”核查工作制度》等,并落实“钉钉”手机app进行每日打卡,利用该软件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精确定位,以避免“代打”“越界”等情况,有效地降低漏管和脱管的风险。
二是全面排查,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外出审批程序;并对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教育都作了明确指示。
三是积极探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先后就社区矫正对象季度考核规范化、分级分类教育系统化及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度化出台了相关文件,用于明确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教育监管中权责和任务。为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社区矫正对象思情况等矫情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确定县社区矫正中心在每月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例会的制度上,增加针对辖区内矫情分析研判讨论,主要就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安全漏洞进行系统讨论,统一处理意见及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
2.安置帮教工作常抓不懈。过去五年期间,我局共核查、反馈在监狱、看守所石台籍服刑罪犯基本信息71人;帮助罪犯家属向监狱成功预约申请远程探视202人次;累计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344人(其中2017年65人,2018年64人,2019年57人,2020年64人,2021年94人,)。严格落实安置帮教重点对象“必接必送”,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共接回省内外监所刑满释放人员16人。目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94人,其中今年新入教安置帮教对象15人。
(三)整合法律资源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温暖调解”品牌,实现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要使调解成为首选,充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五年来,我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5275起,调解成功15266件,成功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67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协议履行率为100%。我县没有发生一起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或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设立“百姓说事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广泛性和基层性优势,在有条件的村居,先行试点设立了“百姓说事点”12个,以新理念、新方式、新方法化解新型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年初以来,我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97起,调解成功497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协议履行497件,协议履行率为100%。
2.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需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1)突出重点,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学法实现制度化。制订出台《关于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共开设法治专题教育逾35课时。每年县法宣办均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强化以考促学。青少年学法形成多样化。全县建立3所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21所中小学校都聘请了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校上普法课不少于两节。五年来,在全县11所学校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组织3500名学生观看了模拟法庭、进行“石台县青少年告别违法违纪集体签名活动”。农民学法实现常态化。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共选拔“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954人。五年来,先后在全县农村举办换届选举法治宣传、“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法治扶贫乡村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送法进乡村”等专项法治宣传。先后组织开展法律咨询60余场、法律讲座500余场、法治培训40余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现实用化。深入各企业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法律体检等形式,开展针对广大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企业,五年来全县各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培训30余场,开展法律体检120余次。
二是抓好重点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五年来,全县共组织宪法宣传咨询活动17次,宪法知识讲座25场,宪法知识测试活动8场,组织5000名学生开展“晨读宪法”等学习宣传活动,发放《宪法》单行本3000余册。
(2)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先后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等多个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活动,共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200余人。五年来,共组织全县各单位撰写法治宣传案例40余篇,有3篇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
(3)普治并举,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及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五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环保法专项宣传活动”、“法治扶贫乡村行”、“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送法进乡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违法建设以案释法宣传”为主题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200余次,编印手册5本,进村入户宣传2000余次。
二是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零犯罪校园”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县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53名法律顾问担任全县84村(居)法律顾问,并实现每村(居)1个法律顾问微信群。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共选拔“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954人。截至目前,我县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24个、县级45个,覆盖面达到53%。
(4)强化特色,法治文化宣传亮点频显。
一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示范点建设。组织全县30多位书画家,集法治和艺术为一体,精心打造石台县法治文化长廊,并适时更新内容,方便群众学法。2018年,我县法治文化长廊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被授予“安徽省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称号。二是重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全县干部职工撰写法治题材小故事40余篇,在池州日报刊载有18篇。结合我县特色,邀请专业人士编创法治文艺节目《阴错阳差》,到乡村演出。三是着力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充分利用“乡村春晚”、“送戏下乡”、元宵灯会、网络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在《司法所工作》(司法部刊物)、《人民公安报》、《法治安徽》、《江淮》、《安徽法治报》等刊物25篇,在《中国普法创新网》、《安徽司法》、《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刊载文章60余篇。
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开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3月10日,在七都镇启田村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并组织所在地群众参加庭审旁听,结合案情向在场的居民就这起案件中适用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部分条款,进行了现场普法。举办模拟法庭活动。3月29日,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民法典》颁布实施,组织石台中学部分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通过云直播的新方式,石台中学全校的2000多名学生参加了观看。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活动。基层司法所在全县各乡镇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民法典讲座4场,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活动4场。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线上竞答活动。5月份,组织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知识线上竞答活动,吸引了7000人次参加答题,1862人次获奖。举办全县法治副校长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二是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紧密结合乡村振兴、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电信网络诈骗、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服务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对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复核审查,3个村被命名为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结合我县实际,做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并提请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实施“八五”普法决议。部署“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召开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县“七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3.强化“降槛扩面”,做实做优法援民生工程。
过去五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都会按照省厅、市局的总体布暑及具体工作要求,制定石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县法律援助中心会根据我县城乡最低困难经济标准动态调整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同时还不断完善窗口建设,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畅通12348热线,线上线下均可法律咨询。五年来,我县有2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县法援中心共审批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91件,其中,刑事案件390件,民事案件968件,行政案件33件。接待各类法律援助咨询4814人次。
2021年度,县法援中心共审批指派各类法援案件267件,完成任务目标94.01%,其中,刑事案件139件,民事案件128件,行政案件0件。认罪认罚案件83件。社会律师共承办各类案件237件,社会律师办案率88.76%。已结案件中诉讼案件208,占比95.85%。
4.规范服务管理,强化律师、公证工作。
五年来,全县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874件;县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1375件。
过去五年期间,始终严把法律服务机构的年检、年审关,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执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到位。开展律师、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不断加快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恪守执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引导全县法律服务业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深挖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正能量,做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
2021年,我县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44件,参与值班接访工作14次,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13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32份、调解纠纷1起、举办法治讲座5场,担任法律顾问39家,其中担任县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9家、乡镇法律顾问7家、社区法律顾问25家、企业法律顾问18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家;县公证处受理各类公证案件225件,结案214件,参加政府重点项目征地、拆违拆迁工作10余次。
三、夯实基础,展现司法行政新面貌
(一)持续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
1.理顺管理体制,实施垂直管理。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充实优化司法行政队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49人,其中司法所23人。基层司法所所长为实职副科,每所确保2-3名工作人员,全县8个司法所全面落实垂直管理,有效保障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
2.申报国债项目,升级建设标准。
目前,我局8个基层所,有5个所业务用房是独立办公楼,其中有三个司法所是利用中央政法国债项目新建的,建筑面积均超过170平方米。基层所外观形象标识统一,具备“有车辆、有宿舍、有食堂、有浴室”“四有”功能,日常工作运行经费由县局全面保障。
2018年,仙寓司法所获得“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2019年,我局获得“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示范县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二)强化政治建设,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强抓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过去五年,全局干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五年来,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积极组织集中学习、自学和研讨。开展了司法部社区矫正“六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紧密结合队伍建设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机统一,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聚焦“四项重要任务”,紧扣“三个环节”,对标对表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教育整顿。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
县局按实施清单任务要求,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要求全体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截至目前,举办党史学习读书班1期,开展集中学习20余次,每次均由局班子成员领学;开展集中研讨4次。进一步强化树立了正确党史观,进一步增强了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查纠整改。
围绕《石台县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列出5大类10个方面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顽瘴痼疾任务的落实落地。通过深入排查,社区矫正重点案件120件自查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29件,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由局党组开展提醒谈话11人次,已全部完成整改。积极开展社区矫正重点案件评查和社区矫正脱、漏管数据化排查,通过公安部门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对象81人的核查,发现5名社区矫正对象存在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15人次,给予训诫3人,警告1人,移交公安治安处罚1人,已完成整改。 按时按质完成县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落实民主生活查摆出的问题34个,制定整改措施40条,形成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市局移交问题线索3条均已按时办结上报。
开展教育整顿“四大专项行动”,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利用多种形式发放家属一封信63人次,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按“五必谈”要求,共谈话51人次,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
扎实开展公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两个律师事务所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办理的案件,结合律师管理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抽取16件案件,通过与律师事务所档案、收费票据等进行对比,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没有发现问题线索。对近三年158件公证案件开展自查,发现中违反程序审查核实职责问题5件,开展谈话2人,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制定了石台县公证处核查制度,提高办证质量。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确保整顿取得实效。
各司法所及股室结合部门为民服务特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立足本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教育整顿工作更接地气,深入推进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力促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截至目前,我局建立制度3个,修订完善制度9个,开展为群众办实事80余件,其中班子成员领衔办理10余件。电视台、中安在线等媒体报道6篇,其中《为民办实事公证暖人心》、《为群众办实事,就是我的“诗和远方”》均被法治安徽采用。
四、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中心大局
(一)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下派2名干部到村任专职扶贫干部。组建扶贫工作专班,配合村两委共同做好“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四季攻势”等脱贫攻坚工作。过去五年,每年春节、“七一”“国庆”期间,开展特困群众、困难党员慰问活动。支援帮扶联系村扶贫补助资金9万元。积极参与决战决胜高质量整县摘帽大会战专项行动,共走访农户228户,并及时发现、解决各类问题73个。2020年疫情期间,我局及时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复岗务工人员196人及时就业;组织11人参加池州市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现场招聘1人;推动本地企业“红茶谷”“东方苗圃”“丝瓜种植基地”“绿水源农家乐”“天水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及时复产复工;帮助9名贫困户就业;帮助贫困户申报发展产业14个,获得补助资金1.689万元。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我局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下派2名有丰富基层经验的同志到村任职, 坚持脱贫不脱责任、不脱帮扶,继续落实帮扶责任,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持续开展每月联系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对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加强监管,规范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建立健全律师代理涉及涉黑涉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完善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4名执业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共5件。三是指导县公证处在扫黑除恶活动中,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对消极的证据,及时予以提存公证。四是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挖掘涉黑涉恶线索,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活动开展期间,我局共摸排、上报县扫黑办线索4起,完成上级交办的3件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任务。
(三)做好疫情防控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全体干警第一时间主动深入抗击疫情第一线,充分整合法律资源,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切实为重大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切实做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公告、通告、行政命令、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编印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500余册,出动司法宣传警车30余次进村入户宣传,编发与疫情有关的法治宣传信息向全县84个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进行推送。
三是做好新冠肺炎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编印发放《石台县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指引手册》800册,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各项职能,组建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为主的服务团,就企业用工、市场经营、合同纠纷、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为全县109家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宣传、法律体检等法律服务,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疫情期间,为我县企业进行合同审查4份,提供法律意见17次,提供法律咨询157次,解决劳动争议4件,化解企业纠纷共9起。
四是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全局干警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辖区卡点值班值守,主动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值班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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