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台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吴绍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成立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6月2日,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石台县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县交通运输局《石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县文化和旅游局《石台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台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以我县两办文件印发执行,县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涉改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经县委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市委编委审批,已全部批复。四大执法部门已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成立了专门行政执法队伍并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下设二个中队,五大部门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以部门名义统一行政执法权,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执法力量不足现象。
四大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均提到将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乡镇倾斜,提高基层执法效率,在乡镇逐步探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另外,我县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县政府政务公开网已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我县18个重点执法单位均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及监督方式、职责权限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流程图等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部门正式在编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才能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为提升我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全县各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测试。
感谢您的建议!感谢您对我县乡镇执法情况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为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石台县司法局
电 话: 6026033
石台县司法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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