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石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石政办秘〔2014〕4号)于2014年1月24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因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发生调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整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林业局调整至县应急局,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也发生了变化。2021年10月15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池政办秘〔2021〕81号),保持了原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内容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完善,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因此,需要对县预案进行修订。
《石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过程中,我局主动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相关机构沟通交流预案修订工作,多次就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分工、扑救指挥、响应条件等内容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了《预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10月21日,向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国有林场和牯牛降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发函再次征求意见。11月3日, 通过我局合法性审查, 11月9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1月30日,通过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
二、总体考虑
《预案》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主要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新变化,以开放的思路、前瞻的视野和严谨的态度修订有关内容。二是坚持上下衔接相互融合。《预案》定位于县级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与《池州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石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整体。三是坚持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任务分工;强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中心、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应对森林火灾。四是坚持安全第一。强调在处置森林火灾各个环节中,必须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9个部分,以及石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两个附件。
(一)总则部分。主要是对《预案》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和工作原则进行了充实完善。一是明确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二是明确了森林火灾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三是明确了县政府是应对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二)主要任务部分。属新增加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层面在应对森林火灾中的具体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和维护社会稳定等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部分。主要是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指挥和专家组职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各地属地指挥的责任。一是明确将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二是明确了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对森林火灾中的任务分工;三是进一步明确森林火灾扑救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的内容。
(四)处置力量部分。属新增加内容,主要是对火灾扑救力量编成和力量调动作了界定与规范,明确了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防扑火队伍、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五)预警和信息报告部分。主要是增加了预警发布的渠道,明确了逐级上报火灾信息的程序,特别是对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的重要信息内容进行了规范。
(六)应急响应部分。主要包括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和县级层面应对工作,强化了要重兵投入,快速扑救初发火;突出了以人为本,把保障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县级层面按照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应对工作设定了Ⅳ级、 Ⅲ级、Ⅱ级、Ⅰ级4个响应等级,调整充实了启动条件,使《预案》更具有操作性;设置了对火灾的评估研判、启动建议和审批环节,使应急响应的启动更具有科学性。
(七)综合保障部分。主要包括队伍保障、输送保障、物资保障和资金保障,明确了队伍类型和建设主体,明确了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八)后期处置部分。主要包括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和表彰,明确了乡镇政府(景区管理中心等)协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必要时,县森防指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明确了相关火灾扑灭后,上报县政府扑火总结的要求,补充了奖惩内容。
四、创新举措和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预案》的定位。本预案是我县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专项文件规范,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抓手。
2.森林火灾处置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处置的基本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4.森林火灾处置的主体。县政府是应对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5.应急指挥体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明确了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对森林火灾中的任务分工;以及森林火灾扑救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等规定。
6.信息报送要求。《预案》明确森林火灾信息报送主体为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强调要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送火灾信息。
五、贯彻措施
实行应急响应分级及启动,按照《石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级层面将应对工作设定了Ⅳ级、 Ⅲ级、Ⅱ级、Ⅰ级4个响应等级,根据不同响应等级启动响应措施;加强应急保障,通过输送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提高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
解读单位: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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