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小河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小河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小河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6号令)精神,参照《池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池地灾[2021]号)和《石台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石地灾组〔2021〕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我镇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及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今年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斜坡岩土体位移灾害(崩、滑、流)为主,其次为公路拓宽工程引发地质灾害及岩溶地面塌陷,崩、滑、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密切相关。我镇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在汛期(4—9月),尤其是梅雨季节,因此,确定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为4—9月。
二、重点防治区
小河镇区域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地面标高100—500米,出露地层岩性为志留纪、奥陶纪、寒武纪灰岩、泥岩、钙质页岩,破碎易风化,崩塌、滑坡较易发生。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区域一是区域内地质环境条件差,地质灾害较易发生的行政村;二是沿省道、黄湓河沿线及人工切坡造成不稳定的区域内滑坡、崩塌现象时有发生。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要求
(一)工作任务
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宜治理的应尽快尽力治理,暂不能治理的要做好受威胁群众的避让搬迁工作。发生灾害及时处理,并实施避让搬迁,同时积极做好受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镇村两级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做好监测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村和有关单位是责任单位。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及责任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并成立抢险小分队,预防突发性灾害。
2、健全制度,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点灾害隐患点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监测制度,做好监测记录;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排查,灾情速报制度;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尤其在雨季要加大巡查力度,要在加强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国土资发[1998]15号文)和《2021年度小河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禁止爆破、削坡、实施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因工程建设引发以及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电话:6511003 传真:6511003
3、加强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镇政府和国土部门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和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村要将本村内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牌。同时,要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至危险区内受威胁群众的手中,做到每户一份,使群众知晓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以保证迅速、安全撤离。
四、奖惩措施
汛期结束后,镇政府将对防治监测工作出色,避免重大事故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对防治监测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进行批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小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小河镇2021年度有危险性切坡建房户及防范责任人员信息表
附件1:
小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彦辉
副组长:梁 效
成 员: 陈建芳 李斯云 江文佳 马速南 程贤来 章少怀 林奕 陈文斌 张斌 王英发 梅国强 汪传保 胡世龙 彭代华
附件2:小河镇2021年度有危险性切坡建房户及防范责任人员信息表
|
序号
|
所在村、组
|
户主姓名
|
常住人口
|
乡镇责任人
|
村责任人
|
组责任人
|
|
1
|
梓丰东山
|
陈新汉
|
5
|
李振华
|
李昌友
|
陈义国
|
|
2
|
梓丰东山
|
李斯云
|
3
|
李振华
|
李昌友
|
陈露
|
|
3
|
樟村东风
|
江文佳
|
5
|
张斌
|
查显明
|
汪以锋
|
|
4
|
樟村上石岭
|
陈润六
|
3
|
张斌
|
查显明
|
陈长才
|
|
5
|
樟村上石岭
|
胡东林
|
4
|
张斌
|
查显明
|
陈长才
|
|
6
|
樟村上石岭
|
查正才
|
2
|
张斌
|
查显明
|
陈长才
|
|
7
|
樟村东风
|
江国平
|
5
|
张斌
|
查显明
|
汪以锋
|
|
8
|
樟村东风
|
江小友
|
1
|
张斌
|
查显明
|
汪以锋
|
|
9
|
郑村下冲
|
张小伟
|
4
|
孙建军
|
陈文彬
|
张先干
|
|
10
|
红石红桥
|
林斗云
|
5
|
施祝英
|
林奕
|
方国祥
|
|
11
|
狮山朱冲
|
程谦龙
|
4
|
梁效
|
王英发
|
徐立华
|
|
12
|
来田新村
|
汪华兵
|
6
|
徐忠
|
汪传保
|
丁国华
|
|
13
|
来田新村
|
杨善春
|
5
|
徐忠
|
汪传保
|
吴三一
|
|
14
|
来田新村
|
汪文林
|
5
|
徐忠
|
汪传保
|
吴三一
|
|
15
|
九步兴明
|
孙永林
|
6
|
朱锐锐
|
梅国强
|
涂必应
|
|
16
|
九步兴明
|
刘和松
|
6
|
朱锐锐
|
梅国强
|
涂必应
|
|
17
|
东庄红楼
|
李国云
|
5
|
范晓峰
|
胡世龙
|
黄合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