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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21年石台县司法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7
废止日期:
2021年石台县司法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16:11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石台县司法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石台县司法局2021年度县财政下达部门预算资金指标46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7.62万元,项目支出42.2万元。纳入部门绩效自评的项目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3个项目,涉及专项资金42.2万元。

二、自评结果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自评结果总体情况,包括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绩效较差和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项目,总结分析相关原因,说明改进管理的具体措施。

1.人民调解: 1-7月份,共受理纠纷数397件,排查纠纷数397件,调解服务人群数794人,调解成功率100%,达成书面协议率20%,以案定补资金审核率100%,在规定时限完成调解案件占比90%,申请调解的便捷性为95%,以案定补经费支出时效性为95%,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成本3万元,调解人员以案定补费用2万元,调解经费使用合规性100%。纠纷调解服务覆盖率为100%,有效预防矛盾升级激化达95%,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达95%,对以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讼累的促进和影响达95%,对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促进和影响达95%,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和影响达95%,纠纷当事人满意度为95%,电话回访满意度为95%

根据1-7月份人民调解项目绩效监控数据分析,确定能完成2021年全年预定目标。

2.法律援助: 2021年完成案件299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84件,全部完成2021年预定的全年目标计划。

通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及宣传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强化了依法维权、依法提出诉求、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达95%以上,我县法律援助覆盖面100%,通过对法律援助对象回访及法援中心来访咨询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案件有效投诉率0%

3.社区矫正:适用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案件办理数年目标值≧15件,全年完成31件;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年目标值≧60人,全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2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目标值95%,全年为100%;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率目标值为10%,全年为11%;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合格率、社区矫正对象个案矫正率、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入矫率均为100%;社区群众回访满意率、社区矫正对象满意度均为90%以上。2021年度社区矫正对象违纪率为0.9%;社区矫正对象无再犯罪,再犯罪率0%。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值全部达到指标值。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将持续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21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石台县司法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运行良好,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并顺利完成了全年的支出目标计划,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