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县安委办。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25份
石台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石台县安委办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石安办〔2021〕69号)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节”期间特种设备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特种设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从严、从难、从细、从实”的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监管,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岁末年初特种设备使用的特点,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专项检查。
(一)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特种设备。重点是医院、商场、宾馆等场所的电梯;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的游乐设施、观光车。(责任单位:特设局、仁里所)
(二)重点监管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检查其登记、使用及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特设局、各基层所)
(三)气瓶充装单位。重点检查充装单位办理本单位充装气瓶的使用登记情况,对充装非自有产权瓶、充装超期、报废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责任单位:特设局、仁里所、七都所)
(四)在建重点工程用特种设备。重点对德上高速池祁段石台境内标段的起重机械开展检查。(责任单位:特设局、横渡所)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全面部署动员。
(二)开展宣传教育(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关键人”进行宣传教育,督促企业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全面开展检查(2022年1月11日至2月10日)
县局从基层所和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抽调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成立检查组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培训、检查、督查和整治工作。
(四)总结提高(2022年2月11日至2月28日)
整理剖析典型案例,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在县局统一领导下,特设局全面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消除隐患。检查组要以对安全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一单四制”工作要求及时登记,逐项销号,消除隐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做好舆论引导。在重点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同时,紧盯典型案件,实施跟踪报道,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特设局负责整个专项整治行动材料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要以案件为导向,做到有方案、有痕迹、有报表、有总结、有信息。
特设局联系人:汪涛 电话:6025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