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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103-0021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石市监管〔2021〕3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30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21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0:39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石台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力度,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2021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

施方案》(池市监函〔202111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履行行政保护工作职责的主动性,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发挥行政保护优势,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秩序。

(三)创新商标保护方式和手段,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执法办案力度。

(四)完善驰名商标联系人名录,加大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

(五)加强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六)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

(七)加大对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保护。

(八)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的力度,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健全对互联网自营、他营、移动客户端等不同网络交易平台的治理机制,引导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强化线上线下协同一体化治理。

(九)加强在侵权假冒多发的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的治理。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3-5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果宣传,集中销毁侵权物品,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在春茶产销旺季,开展春茶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治理,规范春茶地理标志使用行为,营造良好春茶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广告知识产权科、消保委秘书处)

(二)第二阶段(6-10月)对全县相关经营主体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及外包装上的商标、专利标注标识及使用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广告知识产权科、各基层所)

(三)第三阶段(11月)。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10日前报送至广告知识产权科,广告知识产权科汇总后报市局。(责任单位: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广告知识产权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所、执法中队、广告知识产权科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政策法规科要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对疑难案件要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必要时请示市局。积极做好对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和报送工作。

(三)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健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培训宣传。持续加强行政保护队伍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行政保护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拓宽宣传渠道,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广告知识产权科联系人:梅杰宏      电话:602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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