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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演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12
废止日期: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1-10-12 10:17 来源:大演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确认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低保标准可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

三、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收支及财产情况声明;

3.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由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1〕76号)规定执行。

五、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各乡镇民政事务所。

六、最低生活保障联系方式:

1.石台县民政局电话:6020271;

2.仁里镇民政事务所电话:6029521;

3.小河镇民政事务所电话:6511031;

4.丁香镇民政事务所电话:6542163;

5.仙寓镇民政事务所电话:6611621;

6.七都镇民政事务所电话:3291052;

7.横渡镇民政事务所电话:6411692;

8.大演乡民政事务所电话:6651094;

9.矶滩乡民政事务所电话:645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