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石台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鉴于我县持续性降雪已经结束,全县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按照《石台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从2022年2月13日15时起,解除石台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Ⅳ级响应。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石台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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