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司法局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三公”经费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53W/202202-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2-14
废止日期:
石台县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14 10:59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司法局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6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8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关于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2年,石台县XX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控制接待数量、规模及接待标准。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石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上级和业务单位来人就餐、住宿等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使用车辆,主要用于车辆燃修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