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一是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落实自然增长机制,调高低保标准。落实好政策,应保尽保,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二是做好分类救助,落实好临时困难救助等政策,精准帮扶,切实发挥救急难制度作用。三是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加快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四是认真总结大演乡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稳步扩大全县低保、 特困供养审批权下放范围。五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综合服务平台。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持续开展“池守童安”活动。
(二)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加快推进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乡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工作。二是提升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水平。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推进全县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投入运营,通过社会招聘、加大教育培训、建立激励举措等形式,继续加大养老服务护理队伍建设。三是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配合市级完成《池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20—2030年)》编制,重点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和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用房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延伸居家照护服务,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三级站点运营的监管。
(三)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建设。一是完成换届选举后赋码系统人员信息变更、组织机构代码打印和证书发放等工作。二是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村民协商、村民议事等多种管理手段,促进民主管理更加科学。三是培育社工人才,积极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
(四)健全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一是强化殡葬管理。做好清明节祭祀活动管理,加强安全保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示范公墓建设,积极推行绿色生态葬法,推动生态公墓建设。二是强力推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建设进度,完成一期50亩建设任务。三是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大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力度,持续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切实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四是加强地名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工作,严格审核报批地名命名更名,规范地名拼写。深化地名公共服务,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加强地名文化研究和保护。
(五)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重点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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