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石政〔2018〕28号),我局自2021年8月4日至2022年1月18日,对七都村、三甲村集中供水提质增效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计划情况
七都村、三甲村集中供水提质增效工程为石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农〔2020〕75号)批复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取水构筑物、蓄水池、管道铺设、一体化净水设备等附属工程,日供水规模1400m3/天;计划投资577.00万元,全部为扶贫资金。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为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三平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该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包括:蓄水池、阀门井、水表井、尾水渠、场区道路和绿化、挡土墙、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电气控制室、管道和阀门安装等。于2020年4月9日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石台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月14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343.82万元。该工程项目实际于2020年4月开工,2020年8月完工。
县财政局组织该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施工单位送审金额417.20万元,审定金额362.34万元,核减金额54.8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抽查该工程项目审核后的竣工结算,审计发现共多计价款51.80万元,包括工程量多计,价格高套和高估冒算违约金三方面内容。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依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77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审计责令建设单位商县财政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县财政局和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据实调整。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