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营造“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干事创业氛围,力促全县乡村振兴系统转作风、重执行、树形象、求实效,经研究,现就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建立调度通报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及时下达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任务,跟踪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指导进度较慢的乡镇,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调度内容
(一)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包括中央、省、市、县各级衔接资金安排的项目预审、招投标、开工、完工、验收、决算审计及阶段资金拨付进度等。
(二)脱贫人口务工情况。包括脱贫人口省外、省内县外、县内务工人数,相比2021年度水平完成进度。
(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情况。包括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月增数、户贷比、逾期余额、逾期率及当年贷款总额相比2020、2021两个年度平均水平完成进度。
(四)典型经验宣传推广情况。包括在省、市等以上媒体(含网络新媒体)采用的工作报道、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等信息。要求省及以上媒体采用不少于30篇。
(五)乡村振兴新夜校开办情况。包括医保、小额信贷等乡村振兴重点过渡政策宣传、农技推广及“雨露计划”、防返贫监测申报小程序使用知识普及等,要求各村民组全年至少完成一轮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乡村振兴分管领导负责本乡镇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撰写的重点工作进度表需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对重点工作推进较快的乡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二)定期报告工作。各乡镇要对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在认真规划、落实的基础上,每月30日前书面(电子档同时报送)报告本乡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目标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要求文字简练、数据详实、措施具体,避免空话、套话。
(三)强化督导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进展缓慢的乡镇,按月给予通报提醒。对于季度通报排名低于全县平均进度的,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对有关乡镇分管领导提醒谈话;对于连续两个季度通报排名低于全县平均进度的,将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对于连续三个季度通报排名低于全县平均进度的,由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开展乡镇约谈,并与年终实绩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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