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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203-00024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石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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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6 16:10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石台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奋力交出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上的“石台答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县乡二级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公布2021年全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编制“两单一图”,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由60类压减至10类,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从194项压减到137项。印发《石台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县11家县直单位43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二是全面加强法治监管水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8个专项提升行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县23个执法单位均建立“一单二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创新“1+N”监管方式,通过“一张清单、一支队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部门联动惩戒,把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长持续缩短,跑动平均次数进一步压缩。动态调整全县38个县直单位及8个乡镇、84个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累计发布政务服务事项7280个,实现县乡村三级“一网”全覆盖。持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实现“一事跑一窗”向“一窗办多事”的转变。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在部分镇村设置“跨省通办”专窗试点,保证为民办事不缺位。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动态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先后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法内容、营商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地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针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规范性文件270余件,保留111件、宣布失效113件,废止34件,修改12件。

二是狠抓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全年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9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

(三)优化决策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

一是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石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对重大决策事项做到应审尽审。全年共审查各类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对外签订重大协议150余件,合法性审查率100%。

二是注重公众参与实效。坚持“开门问策”,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通过听证、座谈、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建立企业、市民、专家、媒体等有关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机制。2021年,累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7次,审议议题158个,召开县长办公会议7次,审议议题47个,曾邀请2名公众代表参与《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议题审议。

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建设。

制定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和加强公职律师建设方案,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公职律师、社会律师为主体,以法律专家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县级党委、政府按照3-10人、所属工作部门按照1-5人的标准配备法律顾问。2021年,全县17家政府部门均按规定聘任法律顾问。

(四)聚焦公平正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制定《石台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质增效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县组织开展“三项制度”提质增效活动。梳理公布第二批行政裁决清单,大力推行行政裁决工作。认真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工作。制定《关于石台县小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直单位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部分经济发达镇行使,完善行政执法委托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二是执法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实行日常监督、个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127余卷。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应用,全面采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事项和案件信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全年组织62人参加执法资格考核,验审执法资格证534人。

三是重点领域执法深入推进。持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2021年开展执法检查231次,出动执法车辆和船艇222次,出动检查人员1001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2起,罚没金额19余万元;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67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排查“散乱污”企业8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县目前有66户食品经营主体入驻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抓好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城镇燃气、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五)严格依法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做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各单位紧密结合乡村振兴、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电信网络诈骗、村两委换届选举、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以法治讲座、宣传咨询、普法宣讲等形式先后开展了80余场普法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县政府领导班子、县直各单位、驻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重新选聘21名法治副校长,对法治副校长进行集中培训。2021年,先后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0场,结合乡村振兴夜校,大力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的有力举措。2021年,全县有3个村被命名为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是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能力。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和平台建设,全县基本实现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网进驻5个服务机构,开通“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基本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体发展。严格落实《2021年池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全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1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9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13.68万元。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225件,结案214件,参加政府重点项目征地、拆违拆迁工作10余次。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温暖调解”品牌,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充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设立“百姓说事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广泛性和基层性优势,在有条件的村居,先行试点设立了“百姓说事点”12个,以新理念、新方式、新方法化解新型社会矛盾纠纷。其中,石台县矶滩乡塔坑村“百姓评理说事点”被《中安在线》专题推介。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自觉接受多元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0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75件。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办理检察建议12件。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21年累计开展审计项目28个,提交审计报告23篇,提出审计建议44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六稳”“六保”、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等重点领域,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3期,新闻发布会10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成立石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提效行政纠纷化解。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诉讼案件跟踪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1年,共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5件,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七)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是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各主题班次教学内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6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5次、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4次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举办主体班6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3期。

二是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制定《石台县法治建设规划(2020-2025年)》《石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石台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我县法治建设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制定《石台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对28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提出125条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单位,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

三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3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1次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1次县委依法治县委会议、1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依法治县办会议、安排部署、调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四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重要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县政府党组学法计划,2021年,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会议集体学法19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2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预期进展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相关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体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不能有效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以及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石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石台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积极争创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持续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施新一轮权责清单体系,纵深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会议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提升和优化监管水平。

(三)大力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进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改革,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大力推进任前考法、年终述法、领导干部学法等工作。

(四)深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重点对象及全民法治素养。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全时空全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做好“温暖调解”品牌建设,推广“百姓说事点”机制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应诉能力建设,提升行政应诉质效,维护司法权威和行政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