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石农〔2021〕62号)的要求,安排资金用于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现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2021年9月22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0566-6020802
附:2021年石台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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