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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134/202204-000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9号(闭会)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26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9号(闭会)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4-26 08:52 来源:石台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东红代表:

您在县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对退耕还林地的管理的建议”的议案已悉,我局组织了专人进行了调研和落实,现答复如下:

退耕还林是世界上投资最大的生态工程。20年来,退耕还林工程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破解“三农”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同时为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了坚实基础。据统计,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从2002年开始,实际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1.82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4.23万亩,荒山荒地造林4.09万亩,封山育林3.5万亩。工程建设共涉及13个乡镇(合并前),3个国有林场,127个行政村(工区),814个村民组,19000户农户参与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截止2020年底,全县共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近1.2亿元,退耕户户均补助6316元。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我县工程建设范围最广、资金投入最多、造林贡献和群众受益面最大、生态效益最显著的重点林业工程。

一、广泛开展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全县林农积极性。

我局为强化政策舆论引导,普及退耕还林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实施大面积退耕还林造林工程,筑牢了我县生态安全屏障。历年来,我县坚持把退耕还林奖补和成果管护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传统主流媒体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入户宣传、执法惩处等方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石台县建设工程项目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管理暂行办法 》等退耕还林管护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森林管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不断加大退耕还林经费投入和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农持续增收。

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自2002年实施以来,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退耕成果巩固任务。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以及后续成果巩固措施,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县域经济和农民收入,生态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逐渐提高,工程建设成绩显著。退耕还林项目补助结束后,为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落实退耕户管护责任,防止出现毁林复垦现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等任务,提高退耕还林的质量效益,切实巩固并发展好退耕还林成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抚育补助政策,我县利用对已实施的建设成果根据省市财政安排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及成果巩固,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依规采取采伐更新、抚育经营、异地调整等措施。“十三五”期间,我县累计投入退耕还林巩固成果资金约70万元。2022年4月份我县组织退耕还林现状摸底调查显示,我县已采取的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模式有低强度抚育、间伐、卫生伐、更新树种等经营措施,面积约5000亩。另需要提质增效的面积约11342.3亩,其中需要补植补造247亩,森林抚育4341.7亩,低效林改造1115.9亩,发展林下经济3851亩,品种改良和其他1786.3亩。“十四五”期间,我县计划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对上一轮退耕还林地中林分质量较差的林地采取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以及发展林下经济等措施,提升森林质量,发展后续产业,提高经济效益。

林下经济具有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的特点,对巩固退耕还林和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城乡居民绿色消费需求、实现“兴林富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据统计我县发展林下经济14.31万亩,产值达8.4亿元。涵盖林下旅游、康养、林果、林药、林菌、林苗、林禽、林畜、林蜂等,建成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12个。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3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15家。十四五开年来,石台县羊肚菌、九华黄精、林下中药材(前胡、元胡、开金锁、四叶参、白芍、灵芝)等发展势头强劲,预计2022年林下经济发展面积约1.5万亩,带动当地就业人数3000人次,人均收入6000元/年。据统计我县大部分退耕还林地均可以发展林下经济,绝大部分退耕还林地处于未开发的闲置状态,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优势。但林下旅游,林果、林菌、林药、木质产品等精深加工产业链不够完善,有的处于刚刚起步状态。下步解决方案为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林龄、林地及其空间环境条件(不破坏植被,不造成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石台县林下资源丰富优势,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多元发展,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发展适合本地特点的林下经济。二是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根据国家、省市县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扶持,加强示范基地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注重强化龙头企业,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规模化发展。三是市场推动,政府引导。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瞄准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农户发展产销对路的林下产业,力求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四是科技创新,优质高效。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指导力度,增强林下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实现优质、高产、高效。

三、强化退耕还林监管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我县主要做法是:一是为妥善解决退耕还林后续监管问题,进一步摸清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家底”,结合安徽省林业局统一安排,我县于2021年年底已经完成4.23万亩历年退耕还林工程落地上图工作,实现了“一张图”监管。根据《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退耕还林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我县坚持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制度。二是依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手续。县级以上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必须符合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石台县建设工程项目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2021年7月,县林业局研究起草了《石台县退耕还林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就退耕还林的保障措施、政策产业扶持、管护责任义务和措施做了详细规定,目前已行文下发执行。

李东红代表,感谢您对我县的林业发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希望您对我县林业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石台县林业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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