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739/202205-0000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06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6 16:30 来源: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聂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台县大演乡青联村柏山整体移民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十三五”时期,我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镇审核、县认定”、“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乡镇负责摸排搬迁群众,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开发局)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认定,我委根据其认定名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经摸排认定,“十三五”时期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648人。其中集中安置251户664人,分散安置312户984人。大演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99人,均为分散安置,其中青联村19户71人,其迁出地主要在互二、互三、互四、青七、青八、青九组,柏山组没有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018年底我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所有搬迁户均已搬迁入住。2019年以后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任务转变为后续扶持工作,不再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因目前国家、省没有出台其他搬迁政策,所以暂时不能对大演乡青联村柏山实施整体移民搬迁。如果后期上级出台其他搬迁政策,我委将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在符合搬迁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将大演乡青联村柏山纳入整体移民搬迁计划。

对于您将民房改造成高档名宿建议,我委会将其转告县文旅局和大演乡人民政府并尽可能为其实现提供支持。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