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直有关单位,驻石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石台县自然保护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裴 钧
副组长:张李贵 县政府办
汪文良 县林业局
成 员:丁四根 仁里镇
陈 锋 七都镇
陈 健 横渡镇
焦 亮 大演乡
檀礼军 仙寓镇
郑贤顺 矶滩乡
陈 清 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
郝晓光 蓬莱仙洞风景区管理中心
吴建军 仙寓山景区管理中心
彭代强 县委编办
胡良胜 县发改委
舒晓斌 县财政局
王 强 县公安局
程江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纪金和 县交通运输局
王 彬 县林业局
王移林 县生态环境分局
舒秉胜 县住建局
储国胜 县行政执法局
周江生 县农业农村局
季贤东 县水利局
解卫勇 县文旅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王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决策部署;
(二)贯彻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政策;
(三)协调、指导和决定自然保护地管理的重大事宜;
(四)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二)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负责自然保护地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联合执法等活动,对检查、执法发现的问题按照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交办;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职责,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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