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霞代表:
您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全域河道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就你反映的有关问题及可行性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战略部署,近年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持续把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我局组织编制的《石台县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谋划了4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按项目轻重缓急组织实施。湘坑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已纳入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下步我局将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项目早日落地实施。经对已完成治理项目测算,项目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土地利用率达到9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少75%,植被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水源涵蓄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社会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针对河道抬升不利行洪问题,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到村里进行了走访,群众反映近年来遇大洪水时沿河两岸居民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对河道组织清淤,可适当降低河床确保汛期行洪通畅。我局已与仙寓镇政府会商,已将湘坑河纳入今年河道清淤计划,督促县兴石集团加快组织实施。
您提出的利用水电站调蓄功能改善河流生态问题,现有湘坑河源头新华水电站,其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2.3km2,厂坝间河流长度为2.0km。大坝为浆砌块石重力坝,最大坝高16m,库容不足1万方,因新华水电站大坝所处位置、大坝类型和库容大小,电站对水流的调蓄作用和控制能力有限。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及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水利局 60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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