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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办理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13
废止日期: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13 17:09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

2.服务对象:辖区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县疾控中心;地址 :石台县蓬莱路7号;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县人民医院;地址    石台县蓬莱路8号;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服务项目和内容

1)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2)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

5.服务流程:由疾控中心和定点医院提供咨询随访;定点医院提供诊疗

6.服务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2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3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方案的规定,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

7.监督和投诉渠道0566-6027980    http://www.ahshitai.gov.cn/InFeedback/write/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