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364C/202203-00049 | 组配分类: | 教育发展规划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石台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22—2024年) (征求意见稿)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 |
废止日期: |
2022年3月28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着力构建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优质教育总量,着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需求,为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抓住关键,重点突破。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保障城乡学生共享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三)改革创新,分类指导。深化县域融合,推动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体系改革,构建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合理确定城乡义务教育规模,引导学校合理布局,保障教师按需配置。
(四)强化监测,以评促建。构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动态掌握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监测评估公告制度,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为抓手,加快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扶持倾斜力度,通过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义务教育校舍长效保障机制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校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等,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确保在2024年年底前,全县1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资源配置全部达标,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一)2022年工作任务。增加城区中小学学位供给,完成七里中心学校等7所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达标任务。
1.增加城区学位供给。完成投资1.2亿元的七里中心学校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23309.16平方米,满足1080个学位需求,撤并贡溪中心学校并入七里中心学校。完成城区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全县小学学段班额不超过45人,全部达标。完成县二中5000平方米教学楼、县二中功能教室改造等项目建设任务,增加城区初中学位200个。全县初中学段班额不超过50人,全部达标。
2.完成年度达标任务。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提升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重点督促指导县二中、七里中心学校(贡溪中心学校并入)、六都中心学校、横渡中心学校、矶滩中心学校、七都中心学校、丁香中心学校7所学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任务。
(二)2023年工作任务。继续实施城区小学扩容,完成县实验小学等7所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达标任务。
1.实施实验小学扩容项目。开工建设实验小学综合楼,预算总投资2000万元,同时,实施实验小学办学质量提升计划,同步规划、实施实验小学功能室改造,增加教学辅助用房面积约4000平米,增加学位供给约200个。
2.完成年度达标任务。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结合学校文化建设等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实验小学、崇实中学、小河中学、占大中学、丁香中学、七井中心学校、大演中心学校7所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达标任务。
(三)2024年工作任务。实施全县中小学校校园文化提升工程,启动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完成小河中心学校等4所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达标任务。同时,全面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建达标巩固提升工作,做好县域优质均衡数据监测和上报,完成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任务。
1.实施校园文化提升工程。实施全县中小学校园文化提升,更新全县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办公电脑,采购全县中小学智慧黑板、录播、广播、采暖设备,建设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及劳动基地。启动中小学电改项目。
2.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小河中心学校、莘田中心学校、珂田中心学校、占大中心学校完成优质均衡发展达标任务。
3.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采购全县中小学校护眼灯、图书管理系统、教育信息化三个课堂、校园文化提升、课桌椅、安保监控等项目。
4.全面巩固达标创建成果。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各校指导创建工作,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达到优质均衡标准;确保全县所有指标差异系数达标,即小学控制在0.50以下,中学控制在0.45以下,高质量完成县域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任务。
四、政策措施
进一步明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着力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达到相关评估标准。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学条件均衡。
1.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因地制宜补齐农村学校音、体、美、劳等功能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推动清洁取暖进校园和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保障教育教学需要。(责任部门: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有序扩大城区学位供给。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优化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实施七里中心学校易址重建项目和二中、实验小学扩容提升项目,满足城区学生入学需求,消除城区学位紧张局面。(责任部门:编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仁里镇)
3.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推进智慧学校建设的基础上,实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更加注重支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教学水平,推动线上教学开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根据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要求,配齐所需必要设施设备,建设好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不断提升教育设施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责任部门:教体局)
(二)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办学质量均衡。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强德育基地建设,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家校教育联系,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格局。(责任部门:教体局、关工委、团县委、妇联、残联;各乡镇)
2.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等工作部署。落实中央“双减”“五项管理”等工作部署,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把体育摆到学校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大课间”活动为载体,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倡导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有机整合学校、社会、网络等方面有益的课程资源。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校本课程,打造特色课程,积极探索或应用适合本校的教学模式,改良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实施定期教研工作制度,确保各学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县内全体学科教师的教研活动。(责任部门:教体局、市场监管局)
3.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制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每所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责任部门:教体局)
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应当按照随机原则合理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强制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在校教师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强化“控流防辍”监控措施,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县统一管理,并实行学籍由全县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学校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责任部门:教体局,各乡镇)
5.深化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生道德水平、课程开设完整性和课程改革覆盖面等指标进行科学考核评估,“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98%以上,课程开设完整率100%,课程改革覆盖面100%。(责任部门:教体局)
6.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包括普查登记、心理健康教育、安全保护、结对帮扶等各项措施在内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村(居委会)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切实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原则,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就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贫困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帮扶相关政策,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教体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均衡。
1.建立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机制。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中小学教师以各种可行方式取得与任教专业相应学历文凭,力争2023年全县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规定标准(即: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责任部门:教体局、人社局)
2.落实教师培训、交流制度。落实教师培训登记制度,以加强教育信息化和课程改革方面的培训为重点,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推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教师定期到边远学校支教制度,利用职称申报、优质课评选、骨干教师评选、教师评优评先等分配比例向边远学校倾斜的办法,引导优秀教师积极主动地向边远薄弱学校流动,确保实现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部门:教体局、编办、人社局)
3.完善教师补员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加大紧缺科目教师、幼儿教师招聘力度和优质人才引进力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重视本土人才培养,通过定向培养、石台籍教师引进等方法,加强教师本土化建设。(责任部门:教体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4.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制定石台县校长培养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名校长培养培训机制,加大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政治信仰坚定、品德情操高尚、办学理念先进、管理水平杰出的校(园)长队伍领军人物。(责任部门:教体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整治工作,严禁在职教师校内外有偿授课、乱发资料,严禁学校开设重点班、违规补课,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有偿补课、滥发教辅资料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每年组织开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两委员一代表”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评议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责任部门:教体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司法局、妇联、残联、团县委、文旅局)
6.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积极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乡镇教师补贴,继续实施农村艰苦偏远学校岗位津贴,落实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建立教师、学生表彰奖励长效机制和特困教师救助制度,确保优秀教师享受同级劳模待遇。(责任部门: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石台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局、文旅局、应急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司法局、关工委、妇联、残联、团县委、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全面部署、落实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各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合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教体局负责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做到足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并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县发改委、县住建局负责将中小学校建设纳入乡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保障学校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步发展。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教师核编定岗工作,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依法制定学校布点规划和用地规划,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合理,规划用地不流失、不随意调整。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强对涉教资金的监督管理。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城市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制定方案和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司法局、关工委、妇联、残联、团县委要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做好法治教育、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关爱、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为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在学校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规范涉教检查。严格执行涉教检查准入制度,各单位不得随意进入学校检查,凡涉校检查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报批、登记,分管教育副县长审签,县教育局备案。对于依法收缴的学校罚款全额上交财政并用于教育。切实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及时化解各种校地矛盾,依法打击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危害学校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严格督查落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事项、建设项目情况、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动态,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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