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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205-0011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5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21
废止日期: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5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21 08:48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卫健委:

《关于石台县促进中医药发展收集整理民间药方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协办意见如下:

一、鼓励建立民间药方合作开发模式

民间药方持有者大多为自然人,不具备《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药品注册申请资格,而且新药开发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存在很大的风险。《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规定,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中医药方、验方以及中医专门技术、中医药科研成果依法转让或者合作开发,并依法享有利益分享等权利。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积极构建民间药方持有者与企业的沟通桥梁,鼓励持有者合作开发民间处方或者将中医药方转让给企业,或者以入股形式参加中医处方的开发,同时对开发民间药方的企业给与政策上的扶持。

二、加强民间药方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药方持有者多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不能预见药方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药方所有人可以采取专利和技术秘密相结合的保护方式加以保护,将药方的基本部分申请专利,药方的关键技术点采用技术秘密的保护方式加以保护。

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鼓励帮助药方持有者申请专利,全力做好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在专利申请和维持方面给与相关的优惠政策。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