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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241B/202205-00010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石台县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13
废止日期:
石台县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5-13 16:12 来源: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健全交通中断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公路交通中断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公路交通中断造成的损失与影响,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科学指挥和调度,分层次快速组织力量,并视事故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把突发事件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安全,确保畅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境内由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农村公路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的应急行动。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安全股、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股室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决定启动与终止县级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指导农村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工作,协调解决执行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承办县委、县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职能机构: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负责起草报告、文件等,负责应急状态期间上传下达、应急值守、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小组

由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养护股负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域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物资保障小组

由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拟定上报应急资金方案;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恢复重建小组

由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建管股负责,负责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先期处置

(1)公路管理部门要在道路急弯、陡坡、地质复杂等危险路段设置警示牌和报警电话号码;

(2)巡查或接到公民、其他单位报告公路交通中断事故时,公路部门要立即逐级上报至地方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

(3)公路管理部门在报告突发公路交通中断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

公路交通中断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程序进行应急处理,保证突发事件得到正确及时解决。

1)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启动本应急预案,投入组织疏通工作。

1.因自然灾害发生交通堵塞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2.因意外事件发生交通堵塞2小时以上或者人员伤亡;

2)预案的启动方式

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经会商确需启动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启动本预案。

3)发生自然灾害时启动以下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伤亡人员;

2.组织抢修或修筑临时便道、便桥,尽一切可能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尽快恢复交通;

3.迅速查明自然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自然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4.根据应急对策调度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地区,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公路抢通工作;

5.在可能发生自然灾害并造成交通中断期间,局应急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值班人员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自然灾害发展趋势和抢修救灾情况及时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

6.当超出县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4)发生意外事件时启动如下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相关责能部门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同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意外事件处理现场办公小组,针对意外事件的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因因素,积极配合信访、公安等部门开展疏导工作,及时上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在意外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期间,局应急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值班人员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意外事件状况、发展趋势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

3.意外事件造成公路交通中断2小时以上或人员伤亡时,须及时、准确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上报信息。局应急领导小组派出相关人员赴现场协助、指导疏导工作。

六、责任与奖惩

(1)公路中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宣传、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交通运输局指导本县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联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

联系电话:6022142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