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交通运输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排查治理全县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现制定了《全县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2日
全县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池交安〔2022〕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危险货物运输生产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面辨识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整治突出问题隐患,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治理内容
深刻汲取危险货物运输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危险货物运输双重预防机制不完善,对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不清楚、不掌握,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管控和化解重大风险,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权责清单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公路运输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危险货物运输专业知识匮乏。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货物。
(三)危险货物运输通道不畅通问题。对部分危险货物运输的包装、安全运输和应急处置等要求不兼容,阻碍运输通畅。
(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问题。道路运输环节,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货物问题时有发生,且违法情形较为隐蔽,监管难度较大。
(五)运输工具和设施重大安全风险。部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
(六)公路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危险货物驾驶员对所载危险货物理化性质认知缺乏。危险货物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执行不严,对违规行为执法不到位。
三、治理措施
(一)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牵头部门:局运管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2.狠抓贯彻落实。认真抓好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委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措施,细化实化工作方案,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落地见效。(牵头部门:局运管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任务,强化督导检查和通报,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牵头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4.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配合公安、住建部门强化路面执法检查,强化户检户查,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技术状况、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检验及维护保养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牵头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整治
5.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瞒报谎报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提升协同监管水平,合力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加强行刑衔接,对相关违法行为按规定移送公安和司法机关。(牵头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6.推进道路运输重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与联合督查,强化罐车全生命周期管控。强化对车辆运行和驾驶员的监管,制作并派发危险货物运单、通过定位系统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监控管理,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依法处理。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部门间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信息互通机制,互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相关证件、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电子运单、卫星定位等监管信息。(牵头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7.加强风险防范管控。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实施精
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行精细化管控,对辨识出的风险实施分级管理。及时整改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降低风险,消除隐患。(牵头部门:局运管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8.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针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完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人员准备,确保各项应急准备措施到位。(牵头部门:局运管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
四、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11月25日)。深入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加强对问题隐患的梳理汇总,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
全力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和督办跟踪工作,并总结分析本次集中治理的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和不足,固化治理成果,提出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提质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集中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工作统筹。集中治理工作要与上级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强化年等工作紧密结合。要围绕整治范围和工作任务开展全面治理,同时建立底数、安全隐患两个台账,根据安全隐患台账清单,逐项整改销号,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并将集中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进行考评。
(四)强化宣传警示。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五)强化信息报送。要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别于6月6日、9月6日、12月6日前将有关落实情况报送至县局运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