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交通运输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强化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工作,打造“信用交通”,营造诚实、守信、自律的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信用池州”平台数据上传工作,制定了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基础性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用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监管。做到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公开,积极配合上级交通运输信用数据平台的建设及对接工作。按照权责清单及时填报社会信用记录数据调查表,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信用数据平台的建设及对接工作。依托省交通运输厅建立的“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每年对县内公路建设项目部分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评价,评定结果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网站通报。对县内重点源头监管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并公示,与各企业签订源头监管责任书,同时对源头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行政处理结果及时在相关平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拒绝接受调查处理的车辆禁上高速,对车辆货运经营者采取相关措施,符合情形的,纳入失信惩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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