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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石应急〔2021〕38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19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09:28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资源,推动综合监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皖政〔2019〕42号)和《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石双随机组〔2020〕1号)文件精神,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领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执法检查内容

(一)县应急管理局检查事项

1.是否存在许可证逾期仍然经营现象;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2. 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和出租库区仓库现象;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是否存在超量储存和库区外私存现象;是否超高堆放;是否堵塞通道。

3. 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是否落实。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

1.主体登记事项检查

2.批发、销售的产品质量检查

3广告宣传检查

三、检查任务和比例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按100%比例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名录中抽取(我县仅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执法人员由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双随机分别抽取。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9月3日前,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中发起随机抽查任务,确定随机抽查人员。

(二)2021年10月15日前,安排随机抽查人员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联合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执法检查力量,保障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执法联动。各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协同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抽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三)强化信息共享。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应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推送到相关部门,以便相关部门跟踪监管。

(四)强化总结提高。检查人员要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认真总结好的经验,要善于发现问题,收集问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孙智超     电话:1815668508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凌云   电话:1809566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