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事项及执法人员概况
二、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事项及执法人员概况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所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机关主体类别,编制人数46名。拥有行政职权44项,执法人员32名。
二、2021年度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完成对石台县珂田加油站、池州市石台县少奇红军小学(七里中心学校)易址重建项目等33个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完成对石台县中医院发热门诊等6个项目的安徽省民用建筑建设意见书的发放。完成对石台县仁里镇小徽园音乐会所、城南幼儿园等5个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发放。完成对兴石雅苑一期、横渡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等15个项目消防备案凭证的发放。完成对石台旅游牯牛降度假村酒店项目、池州市石台县综合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等12个项目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发放。完成施工升降机和塔吊办理使用登记45项行政许可受理。完成包括石台县城关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石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液化气站3家燃气经营许可证受理工作。不予受理许可2次为石台小吴液化气服务中心。完成包括阳光嘉园、兴石雅苑、秋浦雅郡、硒乡桃花源、秋浦明珠园、秋浦之星等在内的12项房屋预售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行政处罚3起,共处罚款3.9万元,分别是:1.池州兴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兴石雅苑二期项目深基坑未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处罚12000元;2.池州兴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兴石雅苑二期项目现场未封闭围挡,出入口位置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罚款20000元;3.安徽龙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秋浦雅郡5号楼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安装单位池州市飞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人员名单,安装时间等资料告知我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处罚7000元。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无
(四)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无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完成对包括安徽柘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大演乡生态富硒农产品加工园建设二期项目质量安全行政检查,池州兴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兴石雅苑二期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检查在内的272项行政检查事项。完成物业服务公司检查32次。完成对秋浦雅郡、秋浦之星、兴石雅苑二期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市场行为材料的行政检查。完成对中介企业检查6次。完成包括对秋浦明珠园、阳光嘉园、兴石雅苑、秋浦雅郡的开发项目房地产市场检查4次。
(六)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无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县住建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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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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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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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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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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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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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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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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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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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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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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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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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二
县住建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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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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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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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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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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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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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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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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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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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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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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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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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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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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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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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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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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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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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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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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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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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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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
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三
县住建局2021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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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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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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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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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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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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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存款、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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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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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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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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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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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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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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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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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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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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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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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县住建局2021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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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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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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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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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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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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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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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总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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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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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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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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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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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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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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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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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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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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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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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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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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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确认次数”、“行政裁决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决定的数量。
3.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