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石台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位于石台县仁里镇滨河大道3号(碧桂园小区)5幢1单元401室,原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号:皖(2020)石台县不动产权第0001337号。现因原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皖1722执恢27号
石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27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