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20﹞4号),参照《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已完成《石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或向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于2022年5月29日前书面反馈县发改委。
联系人:李奇才,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8号,联系电话:19855761683,电子邮箱:1663580500@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石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石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表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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