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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演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大演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29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大演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15:07 来源:大演乡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石台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关于印发〈石台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要求,经研究,现将《大演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演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石台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关于印发〈石台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统一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一个月时间,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缺一项,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简单化等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镇12个行政村,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全面排查2022年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元以下,以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得到完全实现的农户。要关注以下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

1、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整户无劳动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减少的脱贫户;

2、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4、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近两年新识别、新提标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5、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

6、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7、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8、分户独居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

9、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

要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特别要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产业受损、就业不稳等情况。对分户独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和履行赡养义务情况,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乡村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时,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并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梳理媒体、信访、舆情信息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规模控制、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二是对脱贫户的2022年帮扶措施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题。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内容上,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链断、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区域上,要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或无监测对象的行政村;方式上,要进一步坚持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相应启动逐级会商,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查核实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内容,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录入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集中排查从4月下旬开始,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完成)。召开全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和业务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发放《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和《网格化监测手册》。各村要相应实化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阶段(5月25日前完成)。联系乡村实际,统筹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22年监测范围,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三)信息采录阶段(6月5日前完成)。坚持“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排查过程中发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的立即更改并录入系统,确保户上信息与系统信息准确一致。

(四)总结报告阶段(6月8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汇总各村排查情况形成综合报告,经镇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6月10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手段,引起高度重视。各联系村领导要做好协调,加强调度;村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组织部署,抓好落实;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指导员、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按时高质完成我镇集中排查工作。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村要认真落实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对标对表,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做到真查实改、边查边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调度。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发挥督导作用,及时根据工作任务和县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组的要求,实行每周提示、双周调度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