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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MB1974317F/202204-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石台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负责人解读】石台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徐丽玲解读《石台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20
废止日期:
【负责人解读】石台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徐丽玲解读《石台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0 00:00 来源:石台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研判和起草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等,持续降低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得到较好满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医疗科学技术进步、群众就医需求释放,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显现,还存在托底保障功能不足、救助不及时不充分问题,一些大病重病患者也时有反映负担较重。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是在发展中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在规范统一制度建设、优化救助托底保障方案、系统强化综合保障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有利于补齐保障短板,有针对性解决保障不足和过度保障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是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范围。统筹城乡困难群众,细分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确保精准施策。二是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居民医保参保普惠性财政补助,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调动困难群众参保积极性,确保应保尽保。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坚持救助基本,保障基本需求,规范救助费用范围、合理确定基本救助水平、统筹强化托底保障措施,重点向慢特病和大病患者倾斜。四是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做好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监测人群纳入救助范围。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加强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部门工作协同,确保帮扶政策应享尽享。

三、创新举措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覆盖全民、依法参加、分类保障,参保率达到95%以上。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实现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倾斜支付。四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补助政策,稳定实现救助对象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五是按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合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六是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健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预警处置机制。七是实现县域内三重制度一站式结算。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制度政策及经办服务统筹协调。二是加强分工协作。医保部门负责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制度机制建设;民政部门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的身份认定和信息共享;乡村振兴部门做好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认定和信息共享;财政部门做好资金投入保障,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医疗机构行业管理;税务部门做好费款征收工作。三是加强运行管理。加强三重制度政策落实和待遇享受的监测,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预警帮扶。加强政策运行风险研判与防范化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创新宣传方式,主动做好三重制度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服务。

五、其他说明

解读机关:石台县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石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丽玲

政策咨询电话:0566-602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