矶滩乡“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1 20:31
来源:矶滩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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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相关要求,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洪墩村、高乐村实施 “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爱心帮扶、智志双扶”的理念, 坚持实用、实际、实惠的原则,采取“积分唤醒动力、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神”的方式,让群众切实受益、乐意参与、主动融入,着力培育和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全力推进全乡乡村振兴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村农户实行积分评定,农户使用积分在“爱心超市”兑现实物的形式,引导树立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敬老爱幼、诚信友善思想,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美好生活。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2 年5月底)。全面广泛宣传建设“爱心超市”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运营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2022年6 月中旬前)。培训专职人员,挂牌投放物资,完善管理运营体系,在洪墩村、高乐村全面广泛开展“爱心超市”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运行。
四、建设标准
“爱心超市”利用闲置房屋,本着“布局合理、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按照“九有”标准(有牌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标价、有专人管理、有积分管理公示栏、有爱心捐赠公示栏)进行设立。
五、资金筹措
“爱心超市”主要资金由市级爱心企业捐赠,本村计划经常性开展募集活动,号召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本着自愿原则,募集物品及资金保障“爱心超市”物资充足。
六、资金使用
高乐村:
设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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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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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一个、商品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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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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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一台、监控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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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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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门牌、制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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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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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材料及人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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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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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劳保、学习用品;日用品、小型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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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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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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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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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墩村:
设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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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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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一个、商品柜台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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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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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一台、监控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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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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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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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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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卫生清洁、灯具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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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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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劳保用品、学生用品、日用品、小型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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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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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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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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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管理模式
(一)、积分获得。群众积分的主要渠道为“爱心超市”工作小组检查评分、各级乡村振兴政策宣传会议、群众自愿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等评选活动与乡村振兴中开展的群众性活动相结合。由驻村“第一书记”任组长,村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村团总支书记和村妇联主席担任管理员,定期对各农户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集中召开积分情况审定会为农户评分、记分、公示,并发放积分兑换卡,农户可持积分卡在“爱心超市”积分商品区兑换相应积分的日常生活用品。
(二)、积分管理。积分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工作组在检查评分后,要在村委会办公楼、自然村内显眼位置、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地设立“爱心超市”积分公示榜予以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将积分计入“爱心超市”积分登记表,作为商品兑换依据。
(三)、服务方式。“爱心超市”原则上每周开放1天,开放期间,村民持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兑换相应的物资物品;兑换完毕后积分卡收回,在兑换商品登记台账上完成登记并扣减积分。积分卡上每1分折合现金1元,但不能兑换为现
金,不能转让,仅可用积分兑换相应价值的实物。积分在1
年内可累计,但在本年度 12 月 31 日前必须兑换完成,未兑换完毕的积分于次年自动作废。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积分评定和兑换工作,组织好评分工作,统一好评分标准、规章制度、公告公示等。
(二)、做好运营管理。做好物品管理工作,商品价值与对应积分要合理,商品种类要丰富,兑换明细要清晰,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三)、确保公平公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把“爱心超市”工作做细做实,切记敷衍了事,积分评定不能个人说了算,评分结果要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四)、广泛宣传发动。“爱心超市”工作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之一,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进来。把活动的意义,内容通过召开夜校、上门宣传、微信群、广告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